最終女子接受了法律的懲罰。
都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可就有這樣壹對夫妻,男子為了保護妻子為她頂罪,入獄了10年,可妻子卻不知感恩,拋棄自己的女兒和其他男人又結婚生子。事情究竟是怎樣的呢?
婚後家庭矛盾不斷
賀某和妻子鄧某是經過人介紹認識的,兩個人相處之後彼此感覺對方都不錯,自然而然的戀愛結婚。可實際上賀某勤勞勇敢,性格比較溫柔,而鄧某卻脾氣暴躁,有些不講理,她的到來使他們壹家矛盾不斷。
賀某有壹個哥哥,因為他們的父親還在世時,哥哥仍然沒有娶妻,於是父親經常四處花錢請人說媒,這樣的做法就引來了鄧某的不滿。她覺得父親應該對兩個兄弟公平,既然給哥哥花了錢,也就要給弟弟花錢。實際上為了給賀某娶妻,他們壹家已經花費了家中幾乎所有的積蓄。雖然賀某對這件事並不計較,可妻子卻並不這樣想,她認為是丈夫太老實了,才會被家裏人欺負。
於是鄧某經常在背後和丈夫說哥哥的壞話,說他表面看著老實,但壹肚子壞心眼兒。哥哥雖然知道弟媳經常編排自己,但為了家裏的和睦,他並沒有與她計較。可終於有壹天,鄧某直接指著臉罵他,他忍無可忍推了對方壹把,而這件事就被鄧某懷恨在心。
矛盾升級,出了人命
有壹天,鄧某去田裏勞作,發現曬的苞谷不見了,她第壹反應是被人偷了,而且她什麽人都沒有懷疑,第壹感覺就想到了賀某的哥哥。於是她急忙去找賀某的哥哥算賬,在他的家裏兩人大吵了起來,甚至動起手來。
賀某聽說後急忙趕過去進行勸阻,可等他到的時候,發現自己的哥哥正在死死地掐著妻子的脖子,嘴裏嘟囔著要把她掐死,看見這壹幕,賀某十分著急。他抄起身邊的棍子,朝著哥哥打了下去。哥哥受傷後雙手才松開了鄧某的脖子,而鄧某脫離危險後更加氣憤,她十分不甘心,拿著鋤頭對著躺在地上的哥哥壹頓亂打,發泄長久以來的怨氣。可沖動之下的她並沒有發現,賀某的哥哥已經停止了呼吸,就這樣被她活活打死了。
丈夫為妻子頂罪入獄
發現出了人命,夫妻二人都十分慌亂。他們並不想因此坐牢,於是他們決定兩個人分別往不同的方向跑,如果被抓的話,罪名全由丈夫賀某以壹個人承擔。當然他們也逃不過警方的追查,分別被抓獲了。
而在之後以故意殺人罪將兩人起訴,在審訊時,鄧某將自己撇得幹幹凈凈,而賀某也遵照約定,壹個人承擔了所有的罪行,為妻子頂罪。可非法剝奪他人性命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刑罰十分嚴重,法院認為賀某是在妻子與兄長發生糾紛中,殺死了哥哥,有激情殺人的情節,還有認罪態度比較誠懇,最終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又因為他在獄中表現良好,被減為無期徒刑。
妻子拋夫棄女,丈夫說出真相
因為在服刑,賀某對外界的消息並不了解,直到10年後,他因為患病在接受治療的時候,收到了離婚判決書,他去打聽妻子的情況才發現原來當時。他們在逃跑的時候,妻子拋棄了親生女兒,而在自己服刑期間他也並沒有去尋找,反而與另外壹名男子在壹起,不僅結婚,還生下了孩子。得知這樣的消息,賀某十分崩潰,他為妻子付出了這麽多甚至是十年的自由時光,可她卻不知感恩,連親生女兒都狠心拋棄。
於是丈夫賀某選擇揭發她的罪行,說出真相,他將當時案發的情況和妻子的約定告訴了警方,而警方通過調查,查明壹切屬實,最終將鄧某抓獲。鄧某不僅觸犯了故意殺人罪,還犯下了遺棄罪和重婚罪,最終數罪並罰被判處了有期徒刑15年零6個月。
筆者寄語:
法律代表著公平正義,它有強制性,如果壹個人犯了錯,他必將承受法律的懲罰,不要有僥幸心理,以為自己能夠逃脫。
本案中的妻子鄧某,她在犯下罪後企圖逃避法律的懲罰,後來又拋棄女兒犯下重婚罪,她不配成為妻子,也不配成為母親,更不配得到丈夫這樣的疼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