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中獎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需要繳稅。根據《關於個人取得體育彩票中獎所得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對個人購買體育彩票中獎收入的所得稅政策作如下調整:凡壹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元的,應按稅法規定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
彩票屬於偶然所得,所以按照個人所得稅的相關規定,當中獎金額超過免稅的金額時,應當按照20%的稅率來繳納個人所得稅。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取得體育彩票中獎所得征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