憧憬愛情,古今皆同。宋代大詞人辛棄疾寫下“眾裏尋她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時,正值元宵觀燈夜,人來人往。但辛先生眼裏只有遠處的那個她。近千年後,遙相呼應的梁啟超也說:“自憐幽獨,傷心人別有懷抱”,可謂深得其意。其實,二位的隔空嘆息,既不空前,也不絕後。《詩經》中的《漢廣》,描寫壹位老兄發現“漢有遊女”,卻“不可求思”,所以只能傻呵呵地亮幾句嗓子,來表達心裏的愁悶。而到了民國那會兒,帝制廢除,思想解放。以前示愛時的欲說還羞,早隨著時代的發展變得蹤跡難尋。單身男女們,紛紛通過“征婚”的方式去追求個人姻緣。這也正符合時下流行的那句口號:如果愛,請大聲說出來。
任性征婚廣告詞
早在1900年前後,蔡元培、章太炎等名流就先舉起了征婚招牌。蔡元培先生到底是留洋歸來,態度開明,開列的5個條件中,有壹多半卻是為女方著想:壹,女子須不纏足;二,須識字;三,男子不娶妾;四,男死後,女可再嫁;五,夫婦不相合,可離婚。相比之下,章太炎先生的征婚條件還保留著舊文人的壹些情調。比如,女方應是個大家閨秀,能寫小文章。最重要的,這姑娘須有服從性質。寥寥數語,要求著實不低。但兩位都是成名的大人物,有提條件的資本,應者如雲自不在話下,最後當然也找到了心目中的如意伴侶。
說到普通人的征婚,那真是千奇百怪,內容各異。1930年第1期的《青天匯刊》上,收錄了壹位男子的征婚啟事。現年24歲的“某君”,準備去歐美國家考察學習,離開之前想找壹位女伴。倘若女方也有意出國,“某君”願意出資贊助;如果不願意,那待他回來後兩人結婚也可。“某君”***提出了6項條件。比如,年齡應在17歲至20歲之間,身家清白,初中畢業及以上(大學生更好),性情溫和,思想活潑。還特意指出了對女方身體的期待——“奶部未曾壓束者”。如果對方也看過張競生的《性史》,那就再好不過啦!有符合條件且欲聯系者,可寫信前來,並附上壹張照片。“某君”最後保證:“不合原信寄還,絕對代守秘密”。
無獨有偶,該刊物還登載了壹位“靜娜”女士的文章,好像是對“某君”征婚廣告的回應。靜娜說,自己年方十九,性格靦腆。走在大街上,看到賊眉鼠目的男士,往往會忐忑不安,面紅耳赤。對於“某君”提到的《性史》壹書,靜娜說曾經也看過,但並不很喜歡,因為作者過於站在男人私利的角度上看問題。不知道“某君”看了上述回應,有什麽感覺呢?《青天匯刊》沒有繼續登載,也就無從得知了。
相比靜娜,壹位署名“胖的儂”的女孩子所寫征婚廣告更加別開生面。單看此壹筆名,就知道這是位胖姑娘。“胖的儂”說自己除了有些胖,性格方面則很溫和。上小學堂的時候,有壹個男同學,“人很伶俐,很柔和,又很美麗”。兩人互相愛慕,如膠似漆。後來男方托校長前來求親,不料“胖的儂”之父看到男孩後,極力反對,並對女兒講出了理由:“妳身子已經太胖,性情又如此柔和,若再配上肥的他,將來生的兒子,豈不像胖冬瓜壹樣?妳的性已太和,又配他的柔,將來豈不要軟在壹堆,變作棉花團嗎?”無奈之下,“胖的儂”只好遵命分手,並發出征婚廣告,用她的話就是:“能夠有壹個瘦弱身體、暴烈性的男性來破我的寂寞嗎?”
民國單身男女的征婚套路,時人已有觀察。對男士而言,“先把選擇對象的標準說壹說,如‘身家清白’、‘性情溫和’,然後再將‘家道豐富’、‘月入頗豐’等自己的狀況表揚壹下,於是請應征者將‘玉’照賜下,以便定奪。”相比之下,大部分的女士征婚則非常務實。1948年第32期的《時報》,提到了壹位20歲女士的征婚條件,***有7條,涵蓋了工作、學歷、年齡、外語水平、車房齊備以及疼 *** 等各個方面。
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今日我們所見所聞的各種征婚版本兒,在民國的征婚廣告中,早就司空見慣、付諸實行了。開放勇敢的程度,比之今日,似乎也不落下風。
響應征婚那些糟心事兒
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既然有人主動拋出了橄欖枝,也就少不了積極響應之士。單身男女們,在這方面還是很主動的。畢竟嘛,妳情我願的事兒,何樂而不為呢?征婚者壹般會在廣告最後留下通信地址,以便有意者直接聯絡,或委托報社,代為處理。以後兩人怎麽發展,則憑著緣分造化,暗中私下進行。但也有壹些願意分享心得的人,借著媒體平臺,繼續公之於眾,那些尷尬有趣的糟心事兒也就人盡皆知了。
壹位署名“夢想男”的兄弟,看到《青天小報》上登載了“清清楚”女士的征婚廣告,心癢難耐,躍躍欲試。後來鼓足勇氣,幹脆以登報的方式直接應征。他先是佩服這位女士,能夠想出在彩票上加播廣告的方式,來公開自己的“脫單”願望,並繼續說,我可是中過荷蘭彩票大獎的人,運氣著實不賴,當然也借此暗示自己經濟條件還可以。郁悶的是,“自行車老早已有,不過要玉人作伴”,單身的人存錢再多又如何呢?所以真誠希望和該女士成為朋友,進而發展為戀人。“到那時卿卿我我,逛逛自行車,用真正的愛情來交換我們的愛。”20世紀30年代的中國,有輛自行車確已條件不錯,難怪“夢想男”會屢次提及。只不過,該女士的真意乃是發售彩票,征婚的事也就不了了之,再無下文。
當然,遇到壹些通過間接方式征婚的人,報紙編輯們還會化身為感情理療師,當面進行回應。壹位叫何蘅的男士曾給《西風信箱》寫信說:愛情這東西,雖然不是什麽大事兒,但也很重要。白天忙於事業,晚上回到家就會感到無比寂寞。“這種生活是很危險的。如果延長下去,不但自身終身痛苦,且會影響到國家、社會方面。”大談了壹番對愛情的認識之後,何先生話鋒壹轉,說到自己身上:我現在27歲,上過大學,工作不錯,養活兩三個人沒問題。只是過去壹直臉皮較薄,沒有和女生交往的經驗,所以至今還單身。因此,各位編輯同誌們,能否幫我介紹壹位女朋友呢?進而列出了心儀女生的各項條件,包括年齡、樣貌、品德、思想、工作等方面。不過何先生說了,“我擇配的條件只是這樣簡單”。假如有人願意,即便是離過婚的,我也願意托付終身。編輯們看過何先生的陳述和要求,通過《西風信箱》回復道,現在國家半新半舊,擇偶困難的人著實不少,我們對妳表示同情。但妳應該知道,愛情嘛,緣分很重要。因此,“世界上盡多著好女子,還是抱著自信的心去找,到處去找吧”。說白了,愛莫能助,好自為之。
幫不上忙,倒也無妨,《西風信箱》至少給讀者提供了壹個抒發感情的平臺。況且,言者無心,聽者有意,說不定會有某位單身女士前來主動聯系,上演壹出佳話,這大概也是該信箱特意將此信登出的深層含義。但還有另壹種情況,人家誠意求偶,卻遇到無聊人的騷擾,以致把事情搞砸了。姚淑琴女士的經歷就很值得同情。作為上過學的新式人物,姚女士反對包辦婚姻,所以發布廣告來征婚。當然,她的條件有點高,加起來開列了10余項。廣告剛出,有位叫“合格的我”的老兄,就曾善意提醒說,現在壞男人很多,姚女士最好多個心眼,不要上了他們的當。果不其然,有壹位男子直接把信寄到了姚家。猥褻不堪的信文,被姚女士的老叔父看個正著,氣得大罵“豈有此理”。姚女士的母親聽說後,也大為光火,沒有了以往的好臉色,對姚女士的限制自此倍加嚴格。姚女士無法,只得忍氣吞聲。姻緣未成,鬧劇先行,這大概是姚女士始料未及的了。
誘惑與風險並存
愛情很美好,征婚須謹慎。通過報紙,單身男女們吐露寂寞之苦,希望在茫茫人海尋找有緣人。但人心難測,僅憑幾句征婚廣告詞兒,還真不好判定對方到底是何情形。1932年,“方子”女士寫過壹篇《征婚的秘密》。文中披露說,有壹些征婚的男士,“不過閑來無事,想跟女同胞尋尋開心”。更有甚者,則以征婚為名來謀財圖利,“他們的人格,簡直是卑汙到不消提起”。結果,那些出於好奇的單純女士,就容易落入圈套,上當受騙。
“方子”的話,在另壹位女士那裏得到了印證。該女士有壹位朋友,看到報紙上某男子的征婚廣告,說自己是個海歸,現年28歲,正在機關擔任要職,想找個女子做終身伴侶。其朋友當時父喪母病,生活困難,也急切找個丈夫作為依靠。於是寫信表露真心,並約定了會面。不見不知道,壹見嚇壹跳。陪同朋友壹道前往的這位女士,推測那男人少說也有36歲了,而且嬉皮笑臉,沒個正經。聊了幾句,更是處處露餡。那男子非但沒有留過洋,連中學都沒進,還老著臉皮說“美國的牛津大學”如何如何。更可恨的是,該男子已有妻子,只是想花500塊錢再找個小妾。憤怒的女士和她朋友,把該男子臭罵壹通,自此對廣告征婚也存了懷疑和戒備。
與之類似,女子征婚也不見得句句實話,虛報年齡、誇張長相的所在多有。1936年某期的《春色》雜誌上,有壹幅漫畫,名為“征婚”。畫中站著壹位白發蒼蒼、身形佝僂的老太太,正與沙發上坐著的青年男子談話。旁邊加註了對話內容:“女:‘先生,我就是來應征的’。男:‘那麽……妳為什麽不像那張相片美麗呢?’女:‘那張相片是我44年前所拍的啊!’”如此滑稽和諷刺的對答,說明征婚相親之時,表述和事實經常會不壹致,稍不留神就浪費感情,大失所望。
五花八門的征婚廣告,的確眩人耳目,真假難辨。1946年,範大林寫過壹篇《漫談征婚征友》,把各類征婚廣告劃分為3種:普通的、良善的、惡意的。以惡意的來說,從文字就能看出其目的不純。例如,“本人29歲,英俊富有,誠征20歲至27歲,貌美多情、善於交際者為友。除供膳宿外,月酬××元。”範先生給出的建議是,假如男女雙方不以金錢為目的,廣告征婚還是可以提倡的。
範先生的態度總體上比較平和,有人則強烈反對廣告征婚。理由是,征婚甚至是試婚的人,沒有幾個出於誠意——男的是想找個泄欲工具,女的則是貪圖錢財。這種行為,與舊社會的“姘居”無異,簡直傷風敗俗之極啊。還有人分析說,征婚條件中動不動就要求大學畢業、資產豐厚,像極了買賣式的舊制婚姻。這樣的要求,“要想求得真正愛情的結合,恐非易事吧?”
雖然有反對和爭議,但征婚廣告仍然市場良好,足見群眾需求之迫切。對於征婚的態度,1930年代有兩位人士的討論很值得留意。“唐山客”在談擇妻標準時說,不要太看重對方的外貌,像自己這樣膚色較黑的男子,真找個如花似玉的嬌妻,“難保她不為浪蝶狂蜂所勾引,說不定叫我做壹做巫人,戴壹戴綠帽”。只要性格和藹,身體健康也就可以了。更何況,“情人眼裏出西施,或者比自己還醜的,但自有情郎看見,和西施般也未可定。”他還引用了壹個比喻,“百貨中百客,伯母中大伯”。
作為回應,“女書記”寫了篇《擇夫談》。她比較贊同“唐山客”的觀點,並且說女性找對象時,父母之言可以聽,但也不要盲聽、盡聽。“自己務把心地放沈來,以銳利的眼光和見解,察對方的性情、學問,品行端正,身體健全,有辦事能力,便可以行。至於家財勢力,有自然很好,無亦不必強求。”最後,“女書記”還進壹步提醒各位女同胞:“萬不可自高身價,壹切不在眼中。等待吾們花容月貌的時期過去了,恐怕擇夫又有些不能如意了。”可惜的是,這種聲音在當時只是曇花壹現,並沒有得到多少呼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