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彩票開獎 - 本文分析了加入WTO後中國服裝業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本文分析了加入WTO後中國服裝業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從中國加入WTO到後配額時代,中國紡織業走過了有喜有憂的歷程。過去,紡織品配額對中國的紡織品和服裝出口影響很大。隨著中國加入WTO和ATC協議的實施,它將不再成為限制出口的主要障礙,取而代之的將是以產品質量環境指標為代表的“綠色壁壘”。事實上,綠色消費的國際趨勢已經開始影響中國的紡織品和服裝出口。隨著綠色和生態的理念逐漸被消費者廣泛認可,對紡織品和服裝的生態要求將很快成為中國紡織品和服裝出口和擴大國際市場份額的主要障礙。

綠色壁壘的形成雖然只有近65,438+00年,但已日益全球化,並呈現加速發展的趨勢。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發達國家相繼制定了壹系列“綠色標準”,其中最嚴格的是國際環保組織制定的歐盟生態紡織品標準,該標準需要構成服裝產品的每壹個部件(包括紐扣、拉鏈)都通過相關檢驗和認證。國際社會制定了150或60個環境和資源保護條約,各國制定了越來越多的環境保護法規。這種貿易保護措施可以有效阻止外國特別是環保技術落後的發展中國家的產品進口,對本國市場形成巨大的保護網,是國際貿易中最隱蔽、最棘手、最困難的貿易障礙之壹。

在紡織品和服裝貿易中,設置綠色壁壘的主動權完全掌握在少數發達國家手中。包括中國在內的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在科技上遠遠落後於發達國家,但在競爭中必須遵循發達國家制定的貿易秩序。發達國家利用其技術優勢和制定規則的便利,迫使發展中國家退出現有的國際市場。或者高價購買他們的產品或技術,極大地阻礙了中國紡織工業的對外發展。因此,中國紡織服裝業如何突破這壹“攔路虎”,繼續保持紡織大國的地位,是非常值得我們研究的問題。

本文討論了綠色壁壘對中國紡織服裝業的影響,並就如何克服綠色壁壘提出了壹些建議。

第壹章綠色壁壘概述

綠色壁壘或環境貿易壁壘是指為保護生態環境而采取的直接或間接限制甚至禁止貿易的措施。本章的主要目的是描述綠色壁壘的概念、產生及其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1.1綠色壁壘的概念和特征

1.1.1綠色壁壘的概念

隨著技術性貿易壁壘的不斷發展,綠色壁壘已經成為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重要組成部分。事實上,綠色壁壘,又稱環境壁壘,是指為了保護生態環境而采取的直接或間接限制甚至禁止貿易的措施。壹般來說,綠色壁壘應該是進出口國為了保護本國的生態環境和公眾健康而制定的各種環保措施、法規和標準,是對進出口產生影響的貿易技術壁壘。

綠色壁壘是壹種可以克服的壁壘,可以通過其對市場和產品生產的影響來消除。因此,綠色壁壘是壹種軟貿易壁壘措施。綠色壁壘也是壹種中性壁壘。正常的綠色壁壘是指合理合法地采取貿易措施,真正保護環境。非正常綠色壁壘是指那些以保護環境為名實現貿易保護的措施。

壹些工業發達國家從本國先進的環保技術出發,利用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中“不得阻止任何國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人類和環境”的條款,在對外貿易領域公布相對嚴格的環保法律、標準、環境標誌及其認證制度,並有意將這些法律、法規和標準作為進口限制,形成強大的綠色保護網,阻礙和限制其他國家產品的進入。

1.1.2綠色壁壘的特征

綠色壁壘的實施者,無論其真實目的是保護國內市場還是保護生態環境,客觀上由於其所采取的環保措施,國外壹些出口商的產品因不能滿足其要求而被拒絕。與過去傳統的非關稅壁壘措施相比,它具有以下特點:

(1)綠色壁壘的相關性

在發達國家中,環保技術水平較為接近,許多發達國家也制定了相同的環境標準、檢驗方法,使用統壹的環境標誌,因此其貿易中很少因環境問題引發糾紛,基本不存在綠色壁壘。

然而,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並不相同。在發展中國家,環保行動起步較晚,環保技術相對落後,對產品的環保要求相對寬松。從發展中國家的角度來看,這些標準不僅嚴格苛刻,而且產品的檢驗程序也很復雜。此外,各種環保標準不斷變化,產品出口廠商難以適應。如此復雜的環保措施,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對進口產品同樣的環境標準或要求,在壹些國家之間不形成壁壘,而在另壹些國家之間形成壁壘,這就是綠色壁壘的相對性。

(2)綠色壁壘的時效性

綠色壁壘的時效性意味著它只能在壹定時期內有效,即其實施者不能將不符合其環保要求的產品永久擋在國門之外。比如某壹年,由於出口商的產品達不到進口國對環保措施的要求,其產品被拒收,但經過壹段時間的技術改造和措施,產品的環保標準等技術指標必然會得到提高。當其符合進口國對環境保護的要求時,進口國對出口國原有的綠色壁壘將不復存在,因此針對某壹產品實施的綠色壁壘具有壹定的時效性。

(3)綠色壁壘的隱蔽性

實施綠色壁壘有兩個目的:壹是保護生態環境和人類、動植物的安全;二是保護國內市場免受進口商品或其他貿易方式的沖擊。即使是第二個目的,綠色壁壘的實施者通常也聲稱是為了保護生態環境,或者是人類的健康和動植物的安全。這種打著環保的幌子轉移人們註意力的做法,使得綠色壁壘極具隱蔽性。

(4)綠色壁壘的拉動

嚴格的環境標準和要求是綠色壁壘的主要內涵。要突破壁壘,必須依靠科技進步,實施清潔生產等壹系列措施,有時還必須調整產業結構,重新整合經濟發展。

綠色壁壘最根本的特征是在貿易中采取嚴格的環保措施,導致壹些達不到進口國要求的產品被拒絕。這壹環保措施猶如壹把雙刃劍,壹方面給國際貿易自由化進程增加了新的障礙;但另壹方面,也能起到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綠色產業發展的作用。

1.2綠色壁壘的出現

綠色壁壘的出現是國際環保需求和國際貿易發展的必然產物。從國際背景來看,以下因素促進了綠色壁壘的產生和發展。

1.2.1貿易和環境問題的出現使得綠色壁壘的實施找到了合理的借口。

減少汙染、節約能源和合理利用資源已成為國際上新的焦點。壹般認為,經濟增長的代價之壹是環境惡化,尤其是自由貿易,被視為加速環境惡化的因素。因此,各國都制定了壹些相應的環境法律和貿易政策,希望通過政府對貿易的幹預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然而,這些環保措施很容易被貿易保護主義者用作實施貿易保護的工具,客觀上阻礙了貿易。

1 . 2 . 2 GATT和WTO中的相關規定為綠色壁壘的實施提供了合法性。

關貿總協定成立之初,環境汙染和環境破壞問題尚未成為國際關註的焦點。隨著環保產業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日益嚴重的環境汙染,人們的擁抱意識逐漸提高。1972年在斯德哥爾摩召開了第壹次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起草了“工業汙染控制與國際貿易”的研究報告。第壹次討論了貿易和環境問題。同年6月5438+065438+10月,GATT成立了“環境措施與國際貿易工作組”。進入1990年代後,隨著自由貿易與環境保護之間矛盾的加劇,壹些國家為了爭奪國際市場和保護國內市場,利用國內環境法律或措施作為保護手段。另壹方面,隨著環境汙染的加劇和公眾對環境保護的強烈呼籲,國家不得不制定涉及生產、加工、運輸和銷售,包括進出口貿易的環境標準和措施。1994年4月,世界貿易組織決定成立貿易與環境委員會,協調貿易措施與環境措施之間的關系,並簽署了壹系列多邊協議。這些協議基本上都是原則性的規定。

1.2.3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在科技和經濟上的差距是綠色壁壘產生的重要因素。

由於生產力水平的差異,特別是出於資源保護和經濟利益的考慮,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環境和貿易問題上存在許多矛盾,隨著各國經濟形勢的發展和競爭的加劇,這些矛盾越來越尖銳。各國經濟技術發展水平不同,很難統壹環保標準。發達國家利用這些因經濟水平差異而導致的不同環境標準,壹方面加緊掠奪發展中國家的資源初級產品,同時對其進行汙染。另壹方面,又竭力將環境問題與貿易條約機制緊密聯系起來,將環境問題視為新的貿易壁壘,從而抵消發展中國家在資源和廉價勞動力方面的比較優勢,限制其經濟發展,以維持其在國際多邊經貿領域的領先地位。這種以“環境保護”的名義在國際貿易中引入所謂的“環境條款”來歧視甚至限制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及其產品的市場推廣的做法,導致了綠色壁壘的迅速發展。

1.3綠色壁壘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綠色壁壘本身就是國際貿易的壹種非關稅壁壘。因此,它肯定會對國際貿易產生影響,主要表現在:

1.3.1綠色壁壘覆蓋面廣,壁壘種類繁多。

從產品來看,不僅包括初級產品,還包括所有的中間產品和成品。產品的加工水平和技術水平越高,制約和影響就越明顯。從流程上看,涵蓋了研發、生產、加工、包裝、運輸、銷售、消費的整個產品生命周期;從領域來看,已經從有形商品擴展到服務貿易、投資、知識產權等領域;綠色壁壘措施的表現形式非常廣泛,涉及法律、法令、法規、要求、程序、強制或自願措施等等。

1.3.2綠色壁壘沖擊力驚人,擴散效應大。

壹般來說,綠色壁壘措施壹旦影響到貿易,其程度甚至比關稅和壹般非關稅壁壘還要驚人。很多措施都是直接嚴格限制甚至直接禁止某些產品的進口。綠色壁壘容易產生連鎖反應,從壹個國家蔓延到多個國家甚至全世界。例如,1996年6月65438日至4月1日,德國正式禁止進口用偶氮染料染色的服裝和紡織品。違反這壹法律將被視為犯罪,將受到嚴厲懲罰。如果在市場上隨機抽樣發現產品含有禁用偶氮染料,產品將被燒毀,進口商和制造商都將受到懲罰。自德國頒布禁令以來,許多國家,如荷蘭、丹麥、瑞典和法國也紛紛效仿,頒布或正在制定關於偶氮染料的立法。

1.3.3綠色壁壘容易被貿易保護主義利用。

由於難以界定合法性和隱蔽歧視,綠色壁壘很容易被貿易保護主義所利用。隨著關稅稅率的不斷下降和非關稅壁壘的不斷拆除,各種綠色壁壘正在成為影響21世紀國際貿易發展的重要因素,成為逐漸取代關稅和壹般非關稅壁壘的新的貿易壁壘,成為發達國家貿易保護主義的主要手段和高級形式。

1.3.4綠色壁壘爭議很大。

由於綠色壁壘涉及面廣,有些非常復雜,其隱蔽性和合法性是結合在壹起的,這樣壹來,不同的國家從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評判標準,很難形成統壹的評判標準,結果也很難相互協調,容易引起爭議。目前,綠色已成為貿易爭端的重要領域,壹般的商品貿易戰正逐漸被綠色壁壘戰所取代。

事實上,貿易保護主義壹直以不斷變化的形式活躍在國際貿易領域。今天,世界經濟正處於全球化進程中,自由貿易已成為世界各國政府的共識。繼續公開使用關稅和傳統的非關稅壁壘,必將引起其他國家的不滿和報復。在這種情況下,貿易保護需要尋求壹種更加隱蔽、合理和靈活的手段。正是在這種新形勢下,發達國家在貿易領域對進口商品設定具體的環保標準和要求,以環保的形式限制甚至禁止外國商品進口,既保護了國內市場,又以環保領袖自居。

第二章對華綠色壁壘的國際發展

當前紡織品出口的影響

綠色壁壘不斷影響著國際貿易。從國際上看,綠色壁壘主要包括國際和區域性環境保護公約、各國環境保護法律和標準、檢驗檢疫要求、包裝和標簽要求、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等自願措施、生產加工方法等。在這裏,我們將了解壹些主要發達國家的綠色技術壁壘及其對中國紡織品出口的影響。

1.1主要發達國家的“綠色技術壁壘”

隨著人類環保意識的提高,發達國家利用自身的經濟和技術優勢,以環保的名義實施貿易保護,對其他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設置“綠色技術壁壘”。此類壁壘日益成為發達國家在國際貿易中使用的主要技術壁壘,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1綠色技術標準

發達國家科技水平高,處於技術壟斷地位。他們以保護環境為名,通過立法手段制定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限制外國商品的進口。這些標準是根據發達國家的生產和技術水平制定的,對發達國家來說是可以達到的,對發展中國家來說是很難的。這種看似公平實則不平等的環境技術標準,必然導致發展中國家的產品被排除在外。

1.1.2綠色環保標誌

它是產品或其包裝上的圖形。說明該產品不僅在質量上符合標準,而且在生產、使用、消費和處理過程中符合環保要求,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沒有危害。為了進入發達國家的市場,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必須申請並獲得“綠色通行證”,即“綠色環境標誌”。這便於發達國家嚴格控制來自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它就像壹道屏障。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很難進入發達國家的市場,甚至受到很大沖擊。據中國外經貿部估計,發達國家廣泛使用環境標誌將影響中國40億美元的出口[1]。

1.1.3綠色包裝系統

綠色包裝是指能夠節約資源、減少浪費、使用後易於回收或再生、易於自然分解、不汙染環境的包裝。這些“綠色包裝”法律法規雖然有利於環境保護,但卻使發達國家制造“綠色壁壘”成為可能。他們限制進口的借口是來自其他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包裝不符合他們的要求,這導致了不斷的貿易摩擦。

1.1.4綠色衛生檢疫體系

海關的衛生檢疫制度壹直存在。烏拉圭回合通過的《衛生與動植物衛生措施協議》建議采用國際標準,規定成員國政府有權采取措施保護人類、動植物的健康[2]。然而,發達國家經常將此作為控制從發展中國家進口的重要工具。由於生產條件和水平的限制,發展中國家的許多產品達不到標準,其向發達國家市場的出口受到很大影響。

1.2中國紡織服裝業對外貿易現狀及環保建設

1.2.1中國紡織服裝業對外貿易狀況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紡織品貿易國。紡織業壹直是我國的傳統支柱產業和出口產業,為我國經濟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是影響全球紡織品服裝貿易的重要力量。出口額占全球紡織品服裝出口總額的1/7以上。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紡織工業以年均13.7%的速度發展。2002年,中國紡織品出口超過13.7%。

下面我們從對美紡織品出口的統計可以看出中國的紡織大國地位。

據美國海關統計,2005年6月5438+10-2月美國從中國進口的紡織品服裝總額達33.62億美元,較去年增長67.87%,占美國紡織品服裝進口總額的24.00%,位居第壹;進口量為2418萬平方米,同比去年增長53.77%,進口量也位居第壹。其中,從中國進口的服裝為23.07億美元,較去年增長88.02%,占美國服裝進口總額的21.25%,位居第壹,進口額為819萬平方米,較去年有所增長。排名第壹。2005年,美國從中國進口紡織品6543.8+0.55億美元,比去年增長36.02%,占美國紡織品進口總額的33.47%,位居第壹;進口量為654.38+0.600億平方米,較去年增長36.09%,位居第壹。

2005年6月5438日至3月,美國從中國進口的部分紡織品和服裝如下:(單位:百萬美元)。

目錄

產品

2003年

2004年

2004年1月

2005年1月

與去年相比(%)

總MFA

11608.828

14558.114

2971.368

4769.735

60.52

1

服裝MFA

7257.594

8927.983

1818.855

3263.776

79.44

2

非服裝制造業

4351.234

5630.13

1152.514

1505.959

30.67

11

13.29

23.584

4.158

8.865

113.2

12

纖維織物

454.03

552.045

124.06

166.776

34.43

14

化妝/ Mis

3883.914

5054.5

1024.295

1330.318

29.88

30

棉花產品

3794.258

4366.905

993.018

2063.314

107.78

31

棉質服裝

2395.143

2754.907

595.51

1547.651

159.89

32

帆布床不明顯

1399.115

1611.998

397.508

515.662

29.72

40

羊毛制品

507.641

550.374

58.217

95.429

63.92

41

羊毛服裝

311.775

370.32

20.15

51.059

153.39

四十二個

羊毛非表觀

195.866

180.054

38.067

44.37

16.56

以上數據和表格來源:CCCT.MOFCM.GOV.CN服裝紡織頻道

目前中國紡織行業(包括服裝行業)的國際依存度在40%以上,如果剔除部分加工貿易,實際國際依存度在30%以上,而服裝行業的國際依存度高達50%。據測算,我國服裝出口每下降壹個百分點,全國服裝產量將下降0.5個百分點,全國將有3.6萬人失業[4]。

1.2.2中國紡織工業面臨的環保問題

因此,中國的紡織業舉足輕重,但就中國龐大的紡織服裝企業而言,環保建設差距較大,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環保意識和觀念淡薄。

據國際環保紡織協會駐華代表處TES-TEX瑞士紡織品驗證有限公司統計,截至2006年6月30日5438+0,該公司上海辦事處已在中國簽發約180份證書。在這180的證書中,外貿出口企業和外商獨資或合資企業占了相當大的比例[5]。而紡織行業的上遊企業——原料供應商,卻鮮有印染廠商和輔料供應商積極申請生態紡織品認證。在全國7萬多家服裝企業中,僅有知名品牌“杉杉”、“波司登”、“銅牛”等18家企業的24種產品獲得綠色認證。這種現象應該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反映出中國紡織服裝企業對席卷全球的綠色消費浪潮並不敏感,對生態紡織品的標準和理念還在原地踏步。

(2)環境法規和標準不完善。

目前我國紡織品檢測標準與國外差距較大,尤其是對產品中有害物質的檢測。例如,張家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紡織實驗室2006年10月5438日至10月1日受理的321批次出口紡織品服裝中,因國外要求高於我國國家標準,共退回201批次產品[6]。

(3)環保技術和措施不完善。

目前我國紡織品從原料到成品的整個生產過程以及廢棄物的處理都沒有考慮對周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影響,特別是印染行業的設備和工藝落後,導致環境汙染更加嚴重。

入世後,雖然困擾中國紡織服裝出口多年的關稅、配額等貿易壁壘正在逐步消除,但支撐中國紡織強國的勞動力優勢將被削弱。特別是近年來,壹些發達國家通過立法或嚴格的標準設置了壹系列綠色壁壘來限制產品的進口。因此,中國服裝企業應該重新認識生態紡織品的重要性,重新考慮如何在勞動力優勢減弱的情況下繼續保持紡織大國的出口優勢。

未來,“綠色壁壘”將成為發展中國家產品出口的最大非關稅貿易壁壘,綠色消費浪潮將對中國服裝業提出更加嚴峻的挑戰。

1.3綠色壁壘對中國紡織品服裝出口的影響

紡織品出口在中國對外貿易中占有重要地位,其出口額已連續多年位居中國外貿出口產品之首。據海關統計,1997年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總額達到455.7億美元,占我國外貿出口總額的25%,是我國最主要的出口產品,僅次於機電產品[7]。紡織品出口為中國經濟和對外貿易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中國紡織品出口的主要市場是日本、香港、美國、歐盟和韓國,占中國紡織品出口的75%以上。由於香港主要從事轉口貿易,歐美和日本是中國紡織品出口的最大買家。中國紡織品出口歐美和日本的主要貿易壁壘之壹是綠色壁壘。

1.3.1綠色壁壘呈現出向全球紡織品服裝貿易快速蔓延的趨勢。

綠色壁壘在滿足人們對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願望,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無害產品的同時,也正在成為世界貿易自由化進程中各國調整貿易關系、保護自身利益的最重要手段之壹。特別是壹些發達國家通過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或合格評定程序等手段,紛紛構築綠色壁壘。因此,綠色壁壘在世界主要紡織服裝進口地區蔓延的趨勢將對我國紡織服裝出口產生全面影響。

1.3.2較高的國際依存度使得中國紡織業面臨較大的國際市場風險。

統計數據顯示,服裝出口占中國紡織服裝出口的2/3以上,中國服裝業的國際依存度高達50%以上[4]。因此,在綠色壁壘的挑戰面前稍有閃失,就會對中國紡織行業造成極大的沖擊,使中國服裝行業承受過大的國際市場風險壓力,對相關行業的連鎖反應會相當嚴重。

1.3.3綠色壁壘推動形成競爭新格局。

紡織品和服裝的進口日益增長,使得歐美紡織業面臨嚴重的生存危機。與此同時,對於以日本、美國和歐洲為主要出口目的地的傳統紡織服裝出口國來說,也感受到了日益激烈的競爭。因此,設置各種綠色壁壘不僅成為主要紡織服裝進口國減輕國內壓力、減少進口沖擊、保護貿易利益的重要手段。而且還會對主要紡織服裝出口國在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中的地位產生很大的影響,迫使它們在如何打破這些壁壘上付出更大的努力,以贏得新的競爭優勢。因此,競爭格局的調整已成為必然,這對中國紡織業既是機遇也是挑戰。面對如此難得的機遇和日益激烈的競爭形勢,中國紡織服裝出口應努力提高自身競爭力。

1.3.4綠色壁壘挑戰中國紡織品出口企業

就我國絕大多數紡織服裝生產企業而言,無論是管理水平、技術水平、產品開發能力,還是獲取最新信息的能力,都還處於比較低的水平。因此,綠色壁壘的出現將在觀念、技術和經濟效益方面帶來巨大的沖擊和挑戰。

如果能及時更新觀念,隨時掌握最新信息,在技術和管理上下功夫,就有可能突破綠色壁壘,在新的更高的層次上參與國際競爭。如果壹味被動地面對綠色壁壘,不從根本上提高技術和管理水平,完全有可能在新壹輪競爭面前被打敗。因此,可以預見,綠色壁壘的出現,必將從壹個側面對我國紡織業的發展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可以預見,以保護人類和環境為由實行“綠色”貿易保護主義將成為今後相當長壹段時間內國際貿易摩擦的壹大特點。

第三章案例研究——歐盟成員國的“綠色壁壘”

中國紡織服裝業對對外貿易的影響

由於歐盟是中國紡織業的重要出口市場,蘊含著巨大的出口潛力,我們將以歐盟市場為例,探討其“綠色壁壘”對中國紡織業的影響。在這裏,歐盟設置的“綠色壁壘”主要是基於其環境標準。

1.1歐盟成員國紡織品環境標準和要求

紡織行業作為壹個高汙染行業,由於涉及印染、整理等環節的汙染問題,以及成品中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的危害,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註。發達國家相繼制定了壹系列“綠色標準”,目前最嚴格的是國際環保組織制定的歐盟生態紡織品標準,要求服裝產品的每壹個部件(包括紐扣和拉鏈)都要通過相關檢測和認證,對發展中國家意義重大。

紡織環境和主要汙染源要求1.1

壹般認為,紡織品和服裝中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影響的有害物質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類[5]:

1、甲醛、熒光增白劑、柔順劑(可產生過敏反應);

2.殺蟲劑、防腐劑和殺真菌劑,如五氯苯酚,殘留在棉花和羊毛纖維上;

3.紡織品上的重金屬殘留;

4.殘留在化纖中的偶氮染料單體、甲醛和鹵化物載體;

5.棉花種植期間噴灑的農藥和施用的化肥。

20世紀90年代以來,壹些國家和機構,特別是歐盟國家,以不同方式發布了許多紡織服裝產品的環境標準和要求,對紡織服裝產品生產加工過程中有害化學品的使用和限量做出了具體規定。其中壹些紡織環保標準和要求是國家頒布的強制性法規。最具代表性的是德國《商品貨物法》第二修正案,德國頒布於1994。

資料來源:綠色壁壘和國際貿易

這壹政策的出臺立即引起了中國紡織行業的關註。無論他們的訴求是真的為了保護環境和人類健康,還是以環保為借口,維護自身利益,為他們的染料等行業帶來活力,我們都必須重視,深入研究。

1.1.2紡織品生態標簽標準

目前,除了強制性的環境法規和標準外,不同國家和機構發布的紡織品環境標誌認證標準作為壹種自願性的環境要求,對國際紡織品貿易有著巨大的潛在影響。在紡織品的環境標簽中,歐盟成員國頒布了最多、最嚴格的標準。其中壹些紡織品的環保標簽是由政府頒發的。比如歐盟委員會在1996發布了t恤和床單的環保標簽的認證標準,還有壹些是由紡織品認證機構發布的,比如OekoTex standard 100,Toxproof等。這些環境標誌在世界上有著廣泛的影響。

(1) ISO14000標準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制定的ISO14000系列標準對清潔生產、產品生命周期評價、環境標誌產品和企業環境管理體系進行了審查,要求企業建立環境管理體系,通過定期檢查和評價,使環境質量得到持續改善。ISO14000的目的是激勵企業自覺采取預防措施和持續改進措施,以達到改善環境的目的。

ISO14000是壹個自願標準。目前,其對國際貿易的影響正在逐步開始。通過ISO14000認證是符合環境管理要求的重要標誌。ISO可能成為企業進入國際市場的綠色壁壘,但另壹方面,通過ISO14000可以作為進入國際市場的綠色護照。

歐盟

德國

荷蘭

瑞典

生長

種類

五氯苯酚及其

鹽和脂類

五氯苯酚及其鹽類和化合物

五氯苯酚及其鹽類和脂類

五氯苯酚及其

鹽和脂類

標記

精確的

最大值為0.1%(重量),相當於1000ppm的濃度。

最大值為5mg/kg,即濃度為5ppm。

最大值為5mg/kg,即濃度為5ppm。

0.1%(重量)的最大值相當於1000ppm的濃度。

法規

來源

關於嚴格限制使用和銷售某些危險物質和制劑的第76/769/ EC號法令,1976 7月27日。

1993 65438+10月14化學品清單,第壹部分,第1720-1733頁。

關於五氯苯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