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做生意,於女士準備把銀行裏的巨額存款取出來。俞敏洪在當地壹家銀行存了1000多萬元。因為她所有的賬戶都通過這家銀行,所以她信任這家銀行。當天,於女士與銀行工作人員預約取款,準備將存款用於新業務,不料取款時發生意外。
2.取款時,銀行工作人員告訴他們購買了黃金產品。於女士與銀行工作人員孫約定取款。按照約定時間,於女士去銀行找孫後壹直在等現金。等了很久,余女士還是沒有拿到自己的現金,於是再次找到孫,卻被孫告知,余女士的錢已經被用來買黃金制品了,要到月底才能拿回來。
第三,於女士發現不對,報警。由於孫無法提供相關憑據,於女士覺得不對勁,便報了警。後來發現是孫把錢轉走了,於女士不是第壹個受害者。後來孫被抓了,但案子壹直沒判決,余女士的錢也壹直沒到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