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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財政廳內部結構

山東省財政廳19職能處室、省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離退休幹部辦公室、政府黨委。職能部門為:辦公室、綜合處(掛省清理補助辦牌子)、法規處、稅務管理處、預算處、國庫處、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行政法律處、教育文化處、經濟建設處、農業處、社會保障處、企業處、財政與國際合作處(掛省世行貸款管理辦公室牌子)、基層財務管理處、會計處、行政事業處。

辦公室

主要任務: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辦公室文電、信息公開、機要信息、檔案、安全、應急管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部門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政策研究;負責辦公室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辦事處直屬單位和派出機構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辦公廳(省定額津貼清理辦公室)

主要任務: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研究提出相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資金;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的稅收政策;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和申報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承擔彩票管理的相關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制定財政票據管理的規章制度。

法律部和稅務管理部(聯合辦公)

法規司的主要任務是:審查報送財政、稅收和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立法計劃,組織起草相關法規草案;審議其他法律法規草案中關於財政稅收的規定;承擔辦公室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的管理工作;承辦相關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稅收管理部門的主要任務是:對稅制改革、地方稅的增減、稅目稅率的調整、減免稅、對省級財政有較大影響的臨時性特例減免稅等重大問題提出建議;提出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建議;制定本省管轄範圍內的稅收政策;開展稅源調查和分析;承辦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交辦的有關事項;負責地方稅務部門預算相關工作。

預算局

主要任務:對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提出建議;編制年度省級預算草案和決算草案,辦理追加預算事宜;承辦省級部門預算的審查、批準和調整;承擔省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和項目庫管理;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和評估體系;承辦省對市、縣(市、區)的轉移支付,匯總全省年度財政預算;負責將直接管理的縣(市)財政工作納入改革範圍;擬定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措施;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財政部

主要任務:組織預算執行和分析預測;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和政府會計制度;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管理省級財政和預算單位的賬戶、決算和總會計;負責省級財政資金調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相關工作;承辦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和兌付。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

主要任務:制定政府采購規章制度和相關政策;制定省級單位政府集中采購年度目錄及相關限額標準;負責省直單位政府采購計劃的編制和審核,采購方式的審批;負責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承擔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專家管理、投訴處理、省級集中采購機構考核和業務指導。

行政、政治和法律司

主要任務:承擔行政、政法、外事等部門預算相關工作,制定相關財政政策;擬定行政經費財務管理制度和國(境)外機構人員生活標準,參與制定監獄、勞教等系統相關財務管理辦法;對所聯系的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提出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報表;承擔服裝行業的相關管理工作。

教科文組織辦事處

主要工作: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門預算相關工作。,並制定相關的財政政策;擬訂壹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和新聞出版電影行業財務管理制度;對所聯系的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提出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報表;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專項經費。

農業部

主要任務:承擔農林水利部門預算相關工作,制定相關財政政策;制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行業財務管理制度;對所聯系的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提出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報表;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

社會保障部

主要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部門預算相關工作,制定相關財政政策;對所聯系的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提出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報表;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省級財政和社會保障、就業、醫療衛生支出,制定相關基金(資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監督;編制省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匯總和審查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財政與國際合作處(省世行貸款管理辦公室)

主要任務:制定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承擔地方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制定擔保行業相關政策和制度,實施監督管理;承擔政府外債的相關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研究分析涉外金融問題,負責我省與外國(境)的金融交流與合作;參與對外談判、貸(捐)款和還貸、擔保和聯合融資,監督資金使用;承擔清潔發展機制資金和項目管理的相關工作。

基層財務管理辦公室

主要任務:負責契稅和耕地占用稅的征收管理;制定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的相關制度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財政財務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村級財政資金;監督檢查用於農業、農村和農民的資金使用情況;指導全省“農村金融縣管農村用”改革。

計算所

主要任務: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制定相關規章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工作;負責會計從業資格的管理;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會計人員的專業培訓;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行政資產處(省清產核資辦公室)

主要任務: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工作。

監督檢查局

主要任務:制定金融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政稅收法規、政策和預算編制及執行情況,承擔會計信息質量和註冊會計師執業質量監督檢查的相關工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檢查和反映財務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務管理的政策建議;管理和指導財務檢查辦公室的業務。

人事處

主要任務:負責機關、直屬單位、派出機構的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工作;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和隊伍建設。

省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

主要任務:擬訂全省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導和推進全省農村綜合改革;承擔省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主要任務: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機關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黨委

主要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室

主要任務:根據省紀委、省監察廳、黨組和紀檢組的部署,負責廳、直屬單位和派出機構的紀檢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