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條 “飛魚”按當期銷售額的67%、13%、20%分別計提彩票獎金、彩票發行費和彩票公益金。
第十四條 “飛魚”按不同單式投註方式設獎,***設6個獎項,均為固定獎。獎項及獎金規定如下:
直選壹,單註固定獎金10元;
直選二,單註固定獎金75元;
直選三,單註固定獎金450元;
任選壹,單註固定獎金3.5元;
任選二,單註固定獎金12元;
任選三,單註固定獎金75元。
第十五條 “飛魚”設置獎池,獎池由當期計提獎金與實際中出獎金的差額累計而成。若當期計提獎金大於當期實際中出獎金時,余額滾入獎池;若當期計提獎金小於當期實際中出獎金時,差額用獎池補足;若獎池資金不足時,用彩票發行費墊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