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條“第十壹屆全運會金牌”電腦體育彩票獎金按照不同的單式投註方式固定。獎金規定如下:
選擇1所中學,單筆固定獎金13元。
二選二,單註固定獎金6元;
選擇前兩組,單筆固定獎金65元;
選擇前兩次直選,單筆固定獎金130元。
選擇三所中學,單筆固定獎金19元;
選擇前三組,單筆固定獎金195元;
選擇前三名直選,單筆固定獎金1170元。
從四所中學中選擇,固定獎金78元。
五中選五中,單筆固定獎金540元。
六中五中任選,單筆固定獎金90元。
七中五中任選,單筆固定獎金26元。
八中五中任選,單次固定獎9元。
第十五條“第十壹屆全運會金牌”電腦體育彩票獎池,獎池由當期獎金與實際獎金的差額累加而成。如果當期累計獎金大於當期實際獎金,余額滾入獎池;當期應計獎金少於當期實際獎金的,差額由獎池補足;獎池資金不足的,由調節基金補足,調節基金不足的,從發行資金中墊付。
第十六條調節基金包括棄獎收入和逾期門票收入的。調節基金專門用於支付各種不可預見情況下的獎金支出風險和設立專項獎金。第十七條“第十壹屆全運會金牌”電腦體育彩票銷售每10分鐘壹個獎期。
第十八條“第十壹屆全運會金牌”電腦體育彩票每期開獎結果由隨機數生成器自動生成,從01-11 * * 1的號碼中抽取5個不同號碼作為當期中獎號碼。
第十九條每次搖號結果應通過視頻等方式及時通知各銷售終端。第二十條購買的彩票與當期開獎結果進行比對,符合下列條件者為中獎者。
二選壹:如果1號碼投註與當期搖出的5個號碼中的1號碼相同,則中獎。
二選二:如果投註的兩個號碼與當期搖出的五個號碼中的任意兩個號碼相同,則中獎。
選擇前兩組:如果投註的兩個號碼與當前順序搖出的五個號碼中的前兩個號碼相同,則中獎。
前兩次直選:如果投註的兩個號碼與當前順序搖出的五個號碼中的前兩個號碼相同,且順序相同,則中獎。
任選三選三:如果投註的三個號碼與當期搖出的五個號碼中的任意三個號碼相同,則中獎。
選擇前三組:如果投註的三個號碼與當前順序搖出的五個號碼中的前三個號碼相同,則中獎。
選擇前三個直選:如果投註的三個號碼與當前順序搖出的五個號碼中的前三個號碼相同,且順序相同,則中獎。
四選四:如果投註的四個號碼與當期搖出的五個號碼中的任意四個號碼相同,則中獎。
任選五中:如果投註的五個號碼與當期搖中的五個號碼相同,則中獎。
任選六中五中:如果投註的六個號碼中有任意五個與當期搖出的五個號碼相同,則中獎。
任選七中、五中:如果投註的七個號碼中任意五個與當期搖出的五個號碼相同,則中獎。
任選8中5:如果投註的8個號碼中有任意5個與當期搖出的5個號碼相同,則中獎。第二十壹條“第十壹屆全運會金牌”電腦體育彩票兌獎在當期有效。每期自開獎之日起28天為壹個兌獎期。逾期未兌現的,視為棄獎,棄獎納入調節基金。
第二十二條中獎彩票是兌獎的唯壹憑證。中獎彩票因汙損或損壞不能正確識別的,不能兌獎。
第二十三條兌獎機構有權檢查中獎彩票和中獎者的有效身份證件,中獎者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四條偽造、變造中獎彩票的,送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遊戲規則解釋權屬於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二十六條本遊戲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七條“第十壹屆全運會中獎金”開通了與體彩中心數據庫直接掛鉤的現場銷售兩種投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