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稅收入是指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聲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者提供特定的公共* * *服務、準公共* * *服務所取得的財政資金,是政府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非稅收入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壹種形式。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範圍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
改革方向
建立統壹的財政體制,所有履行政府職能的收入和支出都應納入這壹體制。政府各項職能的支出必須以財政預算的形式,通過法定程序由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改變原來的統收統支、收支兩條線的方式,取消預算外類別及其管理辦法。
建立財務預算中各種預算方法和管理方法的新體系。把政府收入全部交由財政稅務部門管理,好處是切斷了政府各職能部門行政、執法和收費供給的直接聯系,把收費使用權和收費所有權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