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色球的中獎規則是什麽?
雙色球中獎規則:
壹等獎(6+1),所選號碼與中獎號碼完全相同。
二等獎(6+0),六個紅色數字相同,藍色不同。
三等獎(5+1),五個紅色數字相同,藍色不同。
四等獎(5+0,4+1),五個紅號相同藍號不同,或者四個紅號相同藍號相同。
五等獎(4+0,3+1),四個紅色數字相同,藍色不同,或者三個紅色數字相同,藍色相同。
六等獎(2+1,1+1,0+1),其中兩個紅號相同藍號相同,或者壹個紅號相同藍號相同,或者紅號不同藍號相同。
獎項:
1.“雙色球”的獎金為總銷售額的50%,其中當期獎金為總銷售額的49%,調節基金為總銷售額的1%。
2.“雙色球”的獎級設置分為高獎和低獎。壹、二等獎為較高獎,三至六等獎為較低獎。高獎采用浮動獎,低獎采用固定獎。當期獎金減去當期低獎就是當期高獎。
贖回:
“雙色球”彩票兌獎當期有效。從每次抽獎的次日起,兌獎期為60天。逾期未中獎者視為棄獎,棄獎獎金進入調節基金。中獎者必須提交壹張完整的彩票。如果由於玷汙或損壞而無法正確識別,則無法兌換。
壹等獎得主須持中獎彩票及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在兌獎期限內到各地省級中心進行驗證、登記和兌獎。其他獲獎辦法由省中心規定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