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壹:是否以銷售產品為企業營運的基礎。直銷以銷售產品作為公司收益的來源;而傳銷則以拉人頭牟利或銷售偽劣或質次價高的產品變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無產品。
區別二:是否有高額入門費。直銷企業的推銷員無需繳付任何高額入門費,也不會被強制認購貨品;而在傳銷中,參加者通過繳納高額入門費或被要求先認購壹定數量的產品為變相繳納高額入門費作為參與的條件,鼓勵不擇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賺取利潤,其公司的利潤也是以入門費用主,實際上是壹種變相融資行為。
區別三:是否設立店鋪經營。直銷企業設立開架式或櫃臺店鋪,推銷人員都直接與公司簽訂合同,其從業行為直接接受公司的規範與管理。
而傳銷的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組織網絡從事無店鋪或“地下
”經營活動。
區別四:報酬是否按老分配。直銷企業為願意勤奮工作的人提供務實創收入的機會,而非壹夜暴富。每位推銷員只能按其個人銷售額計算報酬,由公司從營運費中撥出,在公司統壹扣稅後直接發放至其指定帳戶,不存在上、下線關系。而傳銷通過以高額回報為誘餌招攬人員從事變相傳銷活動,參加者的上線從下線的入會費或所謂業績中提取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