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欠錢,可能會面臨以下問題:
1.提起訴訟後,原告應積極應訴,爭取有利判決。如果法院判決對他不利,在他有能力履行的情況下,可以盡快履行。法院判決生效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將依法查封、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這將影響被執行人的日常生活。
5.最後,被執行人可能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而被判處刑罰。
壹、因欠別人錢被起訴怎麽辦?
欠別人錢被起訴有兩種解決方法:
1,債務人也可以直接選擇與債權人溝通,讓對方撤訴,庭外和解;
2.債務人欠錢,被債權人起訴。壹般立案後,法院會進行庭前調解。如果退錢,可以進行庭前調解。錯過庭前調解的,庭審中仍可調解並簽訂調解協議;
3.協商和庭前調解不成的,原告提起訴訟後,被告應積極應訴,爭取法院有利判決;
4.如果法院的判決對妳不利,有能力履行就盡快履行。因為法院判決生效後拒不履行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二、起訴後不還錢怎麽辦?
如果還不還所欠的錢,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影響被執行人的日常生活。被執行人可能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而被判處刑罰。
強制執行的過程有以下四個步驟:
1.人民法院立案審查後,應當在收到申請執行書和有關法律文書後,審查申請執行是否適當,有關法律文書是否齊全,內容是否明確,被執行人是否有執行能力;
2.履行通知。人民法院決定強制執行義務人時,應當先通知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
3.準備強制執行,填寫行政強制執行憑證,確定強制執行的計劃、方案需要協助的,應當書面通知有協助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4、實施強制執行時,應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依據,執行結束。應當將執行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償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