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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消費狀況調查怎麽寫

對零用錢的調查 學生壹般都有零用錢,但是零用錢的多少不同,來源不同,自由支配的程度不同,使用也不同。 71.4%的學生每月都能得到父母給的零用錢,還有11.1%的男生可以自己掙到錢。可見他們的零用錢的來源是穩定的,這為他們的消費提供了物質基礎。 有47.6%的學生每月零用錢在50元以下,31%的學生零用錢在50~100元之間,19%的學生零用錢在100~200元之間,9.5%的學生零用錢在200元以上。如果壹個家庭的平均月收入是2500元,59.5%的學生每月零用錢50~200元不等,這筆開支不算小。 如果說有零用錢是消費的穩定基礎,那麽有壹定數量的零用錢便是消費的堅實基礎。71.4%的學生能夠或大多能夠自由支配自己的零用錢,並且有38.1%的學生是有計劃地使用的,還有38.1%的學生是沒有計劃但能有節制地使用零用錢。可見,現在不少父母對於子女使用零用錢給予了較大的支配空間,沒有過多地幹涉。這也反映出學生在消費時的靈活性、隨意性。 66.7%的人把零用錢用於購買學習用品,35.7%的人用於上網或娛樂。從所占比例最大的兩項消費可以看出,添置學習用品仍然是作為學生的壹項最主要的消費,而上網娛樂或許是e時代下的必然產物,可能這個數字會隨著信息通道的越發快捷而有所上升。 對學生零用錢狀況的調查結果呈現出兩個特點:經濟來源穩定;數量可觀。正是由於存在這兩個特點,所以學生在消費時可以自由支配、隨心所欲。在零用錢的各方面體現出來的特點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學生的消費行為。 對消費行為的調查 (1)購買地點。表2已經顯示出,在女生中有46.7%的人選擇百貨商店,26.7%的人選擇專賣店,20%的人選擇壹般小店,6.7%的人選擇特色店。在男生中48.1%的人選擇專賣店,37%的人選擇百貨商店,25.9%的人選擇特色店,只有7.4%的人選擇壹般小店。從總體上來看,學生主要在專賣店、百貨商店、各種特色店購買衣物。 據了解,專賣店的商品款式和色彩都走在流行的前列,做工精細、舒適大方,但價位較高。各專賣店在百貨商店設有專櫃,有部分商品由商店自組貨源。這部分商品價格略低,但款式和色彩仍然追隨時尚,僅僅是做工及面料選用稍遜於專賣店的商品。各種特色店的商品不講究品牌,但是款式新穎,色彩明快,店堂內的布置更是吸引了眾多青年人。從以上三類購物場所的商品特點以及學生的選擇傾向可以看出,這些購物場所能夠滿足他們的需要——舒適、時尚,但同時也反映出學生在購物時壹般不會考慮價格因素。 (2)選擇標準。女生中選擇標準從多到少依次是舒適、無所謂、名牌;男生的選擇標準依次是舒適、與眾不同、無所謂、名牌。 從數據對比可以看出男女生的選擇標準有壹些差異。女生對於是否是名牌並不在乎,但她們對於“舒適”的理解包含了“穿出自己的風格”。用她們的話來說,買名牌就等同於買了相同的款式,不壹定就適合自己,不壹定能體現自己的風格。男生對於“舒適”的要求很高,因為不但便於運動,而且能體現活力。他們更加希望通過“與眾不同”來展現自己的特色,來體會“酷”的感覺。對於“名牌”商品,他們看重了產品的好質量和舒適感。 盡管男生和女生對於每個標準的理解不同,但是從他們的理解可以分析得到這樣的結論:他們希望與眾不同,他們求新、求變。選擇標準的調查結果與選擇購物地點的調查結果在很大程度上是相關的。由於學生追求新穎和獨特,他們才會去能滿足需要的專賣店、百貨商店以及各種特色店購買能展現他們風格的衣物。 (3)影響因素。人們壹般都認同在現今社會對學生影響最大的是明星偶像和大眾傳播媒體的宣傳,可是調查結果並非如此。 81%的人認為他們是按照自己的愛好選擇衣物的,14.3%的人認為商品本身所具有的吸引力影響了他們的消費,9.5%的人十分相信朋友的推薦,只有2.4%的人是受到偶像的影響而選擇衣物的。 據了解,大多數學生對於偶像的形象只是很欣賞,很喜歡,但是不會去刻意模仿。他們認為適合某個明星的形象不壹定就適合現實生活中的自己,按別人的方式裝扮自己就不是自己了。可見,他們對明星的崇拜是理智的,他們不是壹味地模仿,而是根據自己的特點和喜好選擇適合自己的,可以用“有個性”來形容現在的學生。這種個性體現在:壹、他們對“酷”的理解雖然並不完全,但是他們至少意識到那是壹種適合某個人的“酷”;二、他們所追求的“與眾不同”不是模仿別人獲得的,而是自己去創造搭配的,是適合自己並且能展現自己的壹種“與眾不同”;三、他們對於“酷”的追求是比較理智的,因為他們還是在乎社會文化、時代背景、他人的評價等因素的。總之,他們對美的追求、對“與眾不同”的理解包含了以下三句話——“適合我”、“展現我”、“我就是我”。因此,學生追求的“個性”並不能與另類、稀奇古怪等同,他們的“個性”是壹種獨壹無二的自我。 (4)更換頻率。學生更換衣物是為了換掉“破的、小的”,還是拋棄“過時的”?表2的數據顯示:59.5%的人每半年更換壹次衣物,21.4%的人每壹年更換壹次,14.3%的人壹般兩年以後才更換壹次,另有9.5%的人1~2年更換壹次。也就是說,80.9%的人幾乎是壹件衣服只穿壹個季節就將它擱置壹邊了。 對更換時間的調查從壹個側面反映出學生仍然受到流行趨勢的影響,但是他們能將新的和舊的衣服搭配起來穿,能分辨並找到適合自己的,而不是壹味盲從。 流行對學生的影響是存在的,學生也無法抵擋日新月異、推陳出新的新款式、新色彩的誘惑。應該說他們對於時尚的追求既有情感的壹面,又有理智的壹面。從情感上說,他們最容易表達追求時尚的願望。從理智上說,他們欣賞時尚的同時能夠找出適合自己的,他們追求時尚的同時能夠抓住時尚變化的命脈,裝扮出富有“個性”的自我。 (5)通訊產品。盡管手機的價格壹降再降,但是對於中學生這個純消費群體而言,即使有父母承擔所有費用,手機的意義已經超出“通訊產品”這個概念。 通過調查發現,對中學生使用手機持肯定或否定態度的人各占43.2%,持中立態度的占13.5%。持中立態度的人主要有兩個原因:壹是個人的需要不同;二是個人的支付能力不同。持肯定態度的人普遍認為有四個理由:壹是作為科技產品或通訊設備是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二是使用手機是壹種潮流;三是使用手機符合新人類的心理;四是使用通訊產品聯絡方便、節省時間。持否定態度的人則認為:中學生使用手機容易分散註意力;開銷大、太奢侈;使用通訊產品是為了展現自己,無實際用途。 從被調查者提供的各種理由來看,手機對於學生來說已經不再是“通訊產品”這麽簡單,而是壹種裝飾品、壹種炫耀品。其壹,學生大部分時間都在學校和家裏,無論是家長老師還是同學找到某個學生是很容易的事,所以使用通訊產品無實際意義,對於學生來說不是必需品。其二,所謂使用手機是壹種潮流且符合新新人類的心理,其實就是展現自己,顯示出“我有妳沒有”的特殊。而且,使用手機的費用很大,對於學生而言是奢侈品,特別是在使用的同時引起別人的註意,由此容易引發由壹種不平衡心理所導致的暴力事件。總之,學生的消費行為除了是為了滿足生存與求知的需要外,還有就是為了滿足得到尊重的需要。而在壹般的家庭能滿足子女的必要物質需要之後,追求更高的物質享受從而獲得別人的羨慕是學生消費的壹個動因。 對消費期望的調查 “如果您有壹大筆錢,您想如何使用它?”從整理得到的數據來看,53.2%的人要將這筆錢用於消費,其中90.2%的人希望購買自己喜歡的東西,包括房子、車子、電腦等;剩下的9.8%的人想周遊世界或請人吃飯。14.3%的人想將錢捐給慈善機構、希望工程或留給父母。也有14.3%的人想用錢生錢,主要是想自己開電腦公司、服裝店或是酒吧茶社,還有的想炒股票、炒房產和買彩票。另外有18.2%的人要將這筆錢存起來,留到需要的時候再用。 據了解,用於消費的人認為人活著就是要讓自己開心,就是要享受生活,所以有錢就應該滿足自己的心願。想用這筆錢幫助社會或他人的人覺得有不少人還過著艱苦的生活,有很多偏遠地區的適齡兒童不能上學,如果大家都貢獻自己的壹份力量明天會更好。想用錢投資經營的人則認為青年人應該有參與競爭的意識,開店炒股賺更多的錢既利己又利人,推動經濟的發展。要把錢存起來的人感到要用錢的地方太多了,大手大腳地花錢可能什麽事都沒辦成錢已見底了,不如留起來用在刀刃上。 雖然他們的回答各不相同,但是有57.5%的人仍然是將金錢與享受生活直接聯系在壹起,沒有考慮用錢做壹些利於社會、利於他人的事。學生的選擇壹方面與個人的成長經歷有關,與父母以及自己的價值有關,另壹方面他們也受到社會的影響。我們不得不承認在經濟社會,人們看重錢更需要錢,甚至只在乎獲得錢的這個結果而不管獲得的途徑。學生是不完全成熟的社會人,他們還沒有形成真正屬於自己的判斷,有時只能用社會現象作為衡量事物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