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酒托詐騙怎麽判
1,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其次,常見的欺詐形式包括:
1,電信詐騙,比如盜取QQ號,微信等壹般賬號,冒充熟人。
這類案件是犯罪分子利用通訊網絡詐騙的常用手段之壹,即盜取微信號碼冒充熟人。犯罪分子先利用特洛伊病毒盜取他人微信號碼,然後通過微信與親友聊天,以某種理由要求事主幫忙匯款,並將事先準備好的賬號發給事主,讓其匯款或轉賬至指定賬戶。受害人信以為真,在沒有其他驗證手段的情況下,按照對方要求匯款,從而上當受騙。本案例提醒大家在使用微信或微信時打開安全軟件,防範特洛伊病毒和釣魚網站,不要隨意打開陌生人發來的鏈接和文件。
2.冒充知情人進行詐騙。比如壹個人冒充“北京福彩3D信息中心”,可以提前知道中獎信息進行詐騙。
犯罪分子抓住人們貪便宜的心理,誘導人們上當受騙。這個案例提醒大家不要白相信這種有獎信息。為了提高自己的防騙能力,不法分子所說的“北京福彩3D信息中心”是虛構的,彩票是公益事業,每期的開獎號碼都是隨機的,無法提前預測。
3、冒充公安人員詐騙,如不法分子冒充“公安、檢察、法律”等國家機關向安全賬戶轉賬。
本案是多人組成的團夥實施的電信詐騙案。犯罪分子利用通訊網絡詐騙的常用手段之壹,即“安全賬戶”詐騙。不法分子冒充“公、檢、法”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涉嫌洗錢、販毒、黑社會、信用卡透支等違法犯罪原因,或盜取醫保卡、社保卡、身份證等為由,脅迫受害人將其資金全部轉入所謂的“保安”。在此提醒大家,遇到此類情況,要堅持“三不”原則,不要輕易相信,不要泄露個人信息,不要給陌生人轉賬。
三、騙取酒托罪的立案標準是: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三千元以上至壹萬元、三萬元以上至十萬元、五十萬元以上的,分別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2.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能夠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壹)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