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成年購物行為是否有效,視情況而定:
(1)八周歲以上未成年人買東西的行為,視為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默示許可,其付款行為可以認定為有效;
(2)八歲以下未成年人買東西無效;
(3)未成年人買東西,如果是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也是有效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壹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作為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前款規定適用於八周歲以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未成年人。
第二十二條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民事法律行為的實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認可、追認;但是,純粹有益或適合其智力和精神健康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
第二,未成年人本人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簽訂的合同無論何種情況均無效;
2.8周歲以上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這個階段的未成年人都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有效,但是純益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可以不經法定代理人追認。法定代表人不聲明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無效;
3.16到18的未成年人。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