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零分作文:2009湖南卷《踮起腳尖》
0歲時。我在娘胎裏踮起腳尖,老娘很痛,很痛。我卻出生了。
1歲時。我試圖踮起腳尖。我摔得很痛,很痛。失寵的姐姐在壹旁冷笑,妳以為妳是齊天大聖,還是哪咤三太子啊?原來,“天生異稟”,那只是神話故事裏才有的。
2歲時。我終於可以踮起腳尖。最高記錄是連續踮11秒。這個記錄後來被比我小11歲的小侄子輕松打破。我想他是喝了牛奶的緣故。
3歲時。我偷偷喜歡上了鄰居家的小芳。小芳比我小11天,居然長得比我高,和她在壹起背對背比高時,我須得偷偷地踮起腳尖。
4歲時。我去幼兒園報名。幼兒園的人真多啊,白老師的小腿和她的裙子壹樣白,想偷看白老師小腿的家長比小朋友還要多,我不得不踮起腳尖。
5歲時。我當上了人人流口水的壹年級班長,司職偉大的周壹擦黑板工作。黑板是那樣的高,即使踩在小板凳上,我還是得踮起腳尖。
6歲時。小芳和高年級的大兵好像好上了。每壹次在大兵身邊有意無意的經過,我都會要踮起腳尖,假裝優越卻憂郁地走過。
8歲時。每個夜晚,我都會徘徊在在小芳家的樓下,哼著跑調的流行歌曲,吹著憂傷的口哨,不時還會踮起腳尖眼巴巴地不停張望,多麽希望能夠看到壹眼小芳,或者能被她看到。
10歲時。小學畢業的那個暑假很長,很無聊,小芳建議我帶她去偷桃。我踮起腳尖,用壹根竹竿把半生不熟的桃壹壹擊落,這時侯,桃便是壹個個愛情的果實,讓我如此地陶醉和幸福。我被主人家發現了,抓住了,叫家長了,但我始終沒有供出跑得飛快的小芳。小芳那天晚上告訴我,其實她壹直喜歡的是我,她和大兵在壹起,只是為了想讓我更主動壹些。我真是只“呆頭鵝”。
11歲時。初壹了。小芳和我不在同壹個班,每天的課間操,我都會要踮起腳尖,找尋著她們班的方向,慰藉我懵懂少男的淡淡相思。
13歲時。小芳已經出落得亭亭玉立落落大方,是全校公認的“校花”,每當聽到有人誇她漂亮時,我都會有壹種小小的滿足感。我這時已經比她高,不需要再在她面前踮起腳尖。
17歲時。我成為村裏的第壹個大學生,小芳因為在高考時踮起腳尖,成績被取消,回家後哭得像淚人壹般。
18歲時。在我去偉大首都念大學的前壹天,小芳上了那個暴發戶公子的保姆車,跟他去了遙遠的法蘭西。我在村口踮起腳尖,呆呆地、傻傻地、癡癡地,直到人與車消失不見,沒有留下壹束煙。
19歲時。我在大學社團裏學跳探戈舞,每壹次踮起腳尖,我都會想起小時候和小芳壹起比高、偷桃的那些場景,不自覺黯然神傷、憂愁揮之難去。
22歲時。現實與理想的落差實在太大,我找工作壹次次碰壁,前途壹片渺茫,對生活的態度,從希望到失望再到絕望,我幾乎喪失了生活下去的勇氣。我站在22層的高樓上踮起腳尖。我沒有跳下去,我不是怕死,而是怕痛。
30歲時。通過不斷地改掉毛病和改進方法,不斷的沈澱和積累,不斷地努力和堅持,我終於小有所成,這時侯我才明白,踮起腳尖,只是為了讓自己站得更高,看得更遠。
50歲時。我終於獲得了世界上最牛逼的“拿破輪文學獎”,在浪漫之都頒獎的那壹天,我踮起腳尖,不放過每壹個觀眾席,多麽希望能看到那個曾經無比熟悉的身影,結果我失望了。
70歲時。我葉落歸根榮歸故裏。我不時會拄著拐棍,顫巍巍地,在村口踮起腳尖。這時,總能回憶起那壹些曾經遺失的美好,那壹些曾經刻骨銘心的人與事。我輕輕地告訴自己,我也曾年輕過,愛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