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爆炸品,槍械,武器裝備及其零部件;
2. 要求冷藏或其他環境條件保存的易腐食品、食物和飲料等;
3. 活的動物(包括昆蟲);
4. 植物和植物材料,包括鮮切花(由加拿大網點或由哥倫比亞,厄瓜多爾,荷蘭等國家收取的鮮切花可以快遞到美國);
5. 彩票和當地州,聯邦法律禁止進口的賭博設備;
6. 貨幣(錢幣,現金,貨幣,紙幣和有價證券如背書的股票,債券和現金運送單);
7. 用來收藏的錢幣和郵票;
8 色情或淫穢內容;
9. 有害的廢料,包括但不限於使用過的針頭或註射器或其它醫藥廢料;
10. 可能造成人員傷害,設備損壞,或其它貨物的運輸延誤的貨物;
11. 需要獲得轉運,進出口許可的貨物;
12. 被任何法律,法規或規章禁止進口或出口的貨物;
13. 貨物的申報價值超出目的地允許進口的範圍;
14. 除危險品相關規定和條款允許的情況外的任何危險品;
15. 加工或未加工的死去的動物,包括昆蟲和寵物,已制成標本的狩獵紀念品好完全幹燥加工的完整動物或部分動物標本可以進入美國;
16. 受潮的包裹,有異常氣味泄露或散發的包裹;
17. 野生動植物產品出口前需要通過美國魚類和野生動物保護委員會檢驗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