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擺放捕魚機屬於違法,凡具有押分、退分、上分、加分、返分、退幣、退鋼珠、充值、返點等功能的電子遊戲設備,應當認定為具備賭博功能的電子遊戲設施設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罪組織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賭博的形式有哪些
賭博的形式如下:
1、利用網站或app,通過直播方式把線下賭場搬上網絡;
2、基於體育競技、福利彩票的結果等進行外圍賭博,比如賭球網站等;
3、不法分子惡意利用移動支付平臺和網絡紅包衍生出的新型賭博形式;
4、利用壹些休閑遊戲的平臺來進行賭博,常見於壹些棋牌類遊戲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