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飛行員伸手抓子彈,前提是飛機必須是敞篷的。否則不會有那個閑的蛋疼的飛行員會半空中敞開艙蓋去抓壹個不知道是什麽東西的東西的,那樣很危險。既然是敞開艙蓋,那飛機的速度和高度必定不會太快,太高氧氣稀薄沒法呼吸,太快氣流太強難以操縱飛機。不過二戰的飛機基本上都是封閉座艙蓋的,除了極個別偵查機或者是飛的不太快的飛機以外,很少有敞開式座艙蓋的飛機。
其次,子彈的飛行速度壹般離開槍口的速度是500到900米每秒。二戰的時候飛機最快也就800公裏左右(ME262噴氣式),遠遠達不到子彈的超音速。只有子彈在飛很遠很遠之後速度下降飛機才能跟得上,不過子彈要想飛到這麽壹個速度,起碼也要飛1000米以上(超過有效射程才會慢慢減速),飛到1000米以外的地方子彈的彈道已經開始向下彎曲了,能抓到的概率非常低。即便抓到,那子彈的彈道也壹定是下墜的,平飛狀態下的子彈是抓不到的。
還有,子彈飛行了這麽遠,和空氣會摩擦,再加上射出去的時候火藥的推動,肯定子彈會很熱,不誇張的說,只要還能在天上和飛機飛同樣高度,那表面溫度最少也得100攝氏度,不戴手套是抓不住的(其實戴了也未必抓得住)
最後,這個子彈必定是機槍或者是步槍子彈。如果是手槍子彈,能抓住的可能性會增加。但是這個子彈絕對不是手槍的。原因壹是手槍子彈要是從地面上發射的,是達不到飛機的壹般飛行高度的,除非飛機是在超低空飛行或是俯沖。原因二,也不可能是從敵機上發射的,因為飛機的武器也不可能是發射手槍子彈的。原因三,至於齊柏林飛艇什麽的,也不大現實。齊柏林飛艇在二戰時基本沒用,德國人不可能拿去參加戰鬥的,飛的那麽慢就是壹個活靶子。
再最後,壹戰那就更不可能了,壹戰時的飛機還沒有現在的蘭博基尼法拉利跑得快,這個速度想抓子彈就更難了。
我個人的觀點是:二戰的飛機基本都是封閉艙蓋(我的印象中二戰批量裝備的戰鬥用飛機只有英國的皇家方舟號航空母艦上裝備的劍魚魚雷機是敞開座艙的,其余基本都是封閉的),抓子彈的事情是不可能發生在戰鬥機飛行員身上的。如果是壹戰的時候的事,那需要飛行員的絕佳運氣,那運氣簡直比買彩票中1千萬的運氣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