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該如何應對非法集資
壹、人民銀行如何應對非法集資?中國人民銀行對非法集資活動形成的債權債務,由從事非法金融業務的機構進行清理和清償。非法金融機構壹經宣布取締,由批準部門、主管單位或設立單位負責組織清理債權債務;沒有審批部門、主管單位或組建單位的,由當地政府負責組織清理債權債務。中國人民銀行在進壹步加強監管的基礎上,做好各類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識別和取締工作。壹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和非法金融機構,壹經發現,立即提請公安機關依法查處,並宣布取締。各金融機構不得為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和非法金融機構提供開戶、結算、貸款等服務。已經提供的必須停止和糾正。二。相關分類根據《關於進壹步打擊非法集資的通知》(銀發[1999]289號)的相關規定,“非法集資”可以概括為:(1)通過發行證券、會員卡或者債務憑證吸收資金。⊙以期貨交易、典當等名義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證書或非法集資較為普遍。以認領股份、參與分紅、委托投資、委托理財等方式非法集資。通過會員卡、會員卡、座位卡、優惠卡、消費卡等進行非法集資。(2)將房產、不動產等資產分割成等份,通過出售其份額以高息集資。⊙最新的變化是:通過出售其份額並承諾售後回租、售後回購、定期返利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3)以民間俱樂部形式非法集資。⊙近期變化:利用地下錢莊集資。(四)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為形式的非法集資。⊙常見的方式有:商品售後回租、回購轉讓、發展會員、加盟商家和“快速積分法”非法集資。(五)發行或者變相發行彩票籌集資金;(六)以傳銷或者秘密系列形式進行非法集資的;(7)以果園或莊園開發形式非法集資。⊙比如以種植、養殖、項目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八)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建的“電子商店”、“電子百貨商店”等“虛擬”產品投資委托經營、到期回購等非法集資行為。(九)通過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等形式的非法集資;(10)“電子黃金投資”形式的非法集資。人民銀行將加大宣傳力度,遠離非法集資,把非法集資活動遏制在萌芽狀態。正是因為壹些不法分子利用我們急於投資獲利的心理,成功進行各種非法集資,擾亂社會經濟市場秩序,造成各種不良影響,所以我們更應該約束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