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美國人格與社會心理學雜誌發表了壹篇有趣的文章,說中彩票的人並不比普通人更幸福。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甚至比那些人更不快樂。
彩票中獎者並不開心。這是否意味著金錢買不到幸福?
“金錢真的能買到幸福嗎?”這個問題可以說爭論了很久。傳統上,我們通常認為金錢買不到幸福,但行為科學並不這麽認為。事實上,研究表明,金錢可以買到幸福,但只有當它以某種方式花費時。
哈佛教授認為,也許金錢不能讓我們快樂的真正原因是我們沒有正確使用它。他通過研究和調查發現,當壹個人把錢占為己有的時候,他的生活基本上沒有改變。但是,當壹個人把錢花在別人身上的時候,他會覺得很滿足。另外,花多少錢都沒關系。真正重要的是妳花在別人身上,而不是自己身上。
大連壹男子買彩票中了800多萬。他拿出654.38+0.5萬元買房買車。其余的錢存在銀行裏。然後,他覺得他能贏壹次,他會再贏壹次。所以,他把剩下的錢都花在了買彩票上,但最後壹分也沒中。為了買彩票,他還騙了同學朋友,最後因為詐騙進了監獄。
壹個來自國外的女孩意外獲得了大獎。壹開始,她很開心。她用錢買她喜歡的東西,因為她覺得她有無窮無盡的錢。後來,她甚至去吸毒。最後錢都揮霍光了。她所有的朋友和親戚都離開了她,她不得不靠救濟生活。
所以彩票中獎後,要及時調整心態,不要太驕傲,規劃好自己未來的生活,不要隨意揮霍,沒有花不完的錢。不要讓壹件好事最後變成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