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仙桃壹副市長挪用公款20多萬被判有期徒刑6年。
時間:2014-05-30來源:邗江分局訪問量:91
本網訊(通訊員吳蘭周碧涵)壹個副市長,只是壹個普通的副科級幹部。在很多人眼裏,他連“蒼蠅”都算不上。然而,短短三年時間,他利用分管農業農村工作的便利,貪汙公款20余萬元。仙桃市紀委調查時,主動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實。近日,經湖北省仙桃市檢察院提起公訴,三伏潭鎮原副鎮長榮某被法院以貪汙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
2010,三伏潭鎮原宣傳委員劉某,要求分管鐵路建設、公路建設的劉某采取虛報鐵路建設、公路建設工程量的方式,獲取資金654.38+09萬余元,榮某分得2萬余元。2011,三伏潭鎮水務管理所所長範以虛報工程量的方式從鎮上小型水利工程中套取6.8萬元,榮某分得3萬元。同年,榮認為農辦在爭取工作經費,采取壓縮項目的方式,從三伏潭鎮夏家溝村農業綜合開發項目中套取現金8萬元。2012年,時任三伏潭鎮農辦主任的付某將農辦工作經費7萬元交給榮某,由其為兒子參加自主高考管理關系。同時,榮某還利用擔任該鎮副鎮長、分管農業農村工作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4.5萬元。
兩名警察因在本應制止賭博的時候保護賭博而被判刑。
時間:2014-08-06來源:仙桃市人民檢察院涵江分院訪問量:55
本網訊(通訊員劉有道)身為人民警察,明知有人開設賭場賭博卻不予查處。相反,他收錢來保護賭博。近日,經仙桃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兩名涉案民警李、何以徇私枉法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壹年,緩刑壹年。
經查,2008年至2012年,仙桃市公安局三伏潭派出所原副所長李、原教導員何等人明知有人在三伏潭鎮開設賭場,作為人民警察,本應立即出警依法打擊,但非但沒有這樣做,反而與該所司機榮某(另案判刑)串通,由榮某出面,多次控告開設賭場的劉某。並進行分配,其中李分得2萬多元,何分得3萬多元。李某、何某收受錢款後,對開設賭場的劉某、胡某的犯罪行為予以包庇、縱容,不予查處。
2011-2月2012 1-2月期間,犯罪分子李某收受在三伏潭鎮轄區內開設賭場的鐘某、羅某給予的現金17000余元,還包庇、縱容其開設賭場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