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高溢價發行壹定意義上解決了上市公司高溢價發行被詬病“圈錢”的問題。但是這是以全民大抽獎派發福利,同時破壞證券市場新股定價功能為代價的。投資者對新股的鑒別能力又回到了股市最瘋狂的那段時間,新股的各家公司之間,除了發行價以外,沒有人關心是以多少倍市盈率發行,是什麽行業,募投項目準備做什麽都不重要,只要買到就賺錢了。如果說證監會的最終目的就是要這樣,那我也無話可說,但如果說對比壹下當初實現市場化的壹些口號,恐怕只是背道而馳。
有人喊,註冊制了股市就是吸血鬼,大肆圈股民的血汗錢了。而事實是否如此呢?是,不能否認短期內肯定會有很多破爛公司甚至造假公司擠破頭地上市,但是股市不是繳稅,沒有人用國家強制力逼公民買股票。新股供應市場化,而資金面不變的結果就是雖然很多公司通過了審核,但並不代表這就能上市。因為所謂的IPO實際上分為兩個步驟,第壹個叫公開發行,第二個叫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前提是公開發行了約25%或10%股本(原股本4億股為分界線,以上可發行10%)。
在上市交易前公司要首先向壹級市場投資者增發新股,包括大型機構投資者和散戶。那麽如果市場上的股票供應大大增加,壹天有100家企業同時公開發行。那麽唯壹的結果就是投資者不再敢根本不看公司信息就投資了,而這100家企業當中恐怕也只有最多20家能完成發行,剩余的80家無人問津。過去的那些利潤馬馬虎虎,增長平平,夕陽產業的企業將都無法完成發行。能夠完成發行的將會是那些具有壹定的社會知名度、較高利潤且現金含量較高的、新興行業這三個特性中占到壹條的。最終傳統的重資產、低毛利的工業企業將會不太有可能獨立IPO,而是通過上市公司平臺橫向整合的方式漸漸集中起來,這對於這些產業來說規模化才能帶來效率最大化。而資本將會格外青睞那些具有更好前景的企業,這個過程就實現了資本導向的轉變。
另壹方面,力推註冊制也是為政府減輕負擔的壹種措施。因為歷史原因,中國政府習慣性地大包大攬,掌控了很多權力和利益,但也帶來了越來越大的社會壓力和管理難度。證監會的管理思路也是如此,投資者本來應該是自行決策,自行承擔風險的。但是過多的進行風險控制,並且以行政的方式設定各種準入門檻,各種事項審批,導致了壹些違反經濟學基本原理的現象出現(盡管並不是不合邏輯的),而這些現象會帶來資源配置的不合理。典型的就是打新股,壹旦打中帶來過高的收益率,導致整個資金市場利率飆升,市場都在借錢去打新股。這些行政化的風險控制同時也導致投資者教育遠遠不足,散戶的行為經常有壹些非理性的訴求,證監會也承擔了相當的罵名。而如果真正的註冊制實施,證監會的角色必定要向事後監管大大傾斜,變為專門從事反證券欺詐和反財務造假的壹支新的專業執法機構。實際上美國的SEC執法部門占據了相當的資源,嚴厲查處不僅僅是樹立了美國證監會的法律權威,每年更是有可觀的罰金收入,除了維持自身運作還能上繳國庫數億美元之多。證監會也從散戶的痛罵中完全解放出來,成為投資者的真正保護者。
但說了這麽多,這麽好的註冊制能不能真的實現呢?目前來看還不是很樂觀,因為需要很多法律基本框架的支持,例如更為嚴厲的證券欺詐刑事和經濟處罰(我覺得造假上市的實際控制人和股東就應該承擔無限責任)、投資者集體訴訟辦法、更完善的退市辦法(亞馬遜虧損好多年,在中國早就先ST後退市了)等等。如果按照總理的最新要求,上市不需要持續盈利了,那需要修改證券法等底層法律,這壹圈基本制度建設全部完成恐怕得好幾年。而在這過渡時期,恐怕還得按老樣子加點新花樣這麽來。
但是回到問題“會不會造成垃圾股滿地”呢?到那個時候法律制度完善了,垃圾股會有很多想要上市,會有壹些能上市,但是他們都會被市場淘汰或者被監管機構打飛出局。留在裏面的質量會比現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