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發布的照片顯示,壹家奶茶店開得很排場,其中四個標有“揚州市公安局”、“揚州市紀委第四巡防隊”、“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公安分局”的花籃格外醒目。從照片上看,開業現場有很多人在排隊買飲料。
經查,這家奶茶店的店長發了壹條朋友圈,這些花籃是這家奶茶店的老板劉做的。劉的商店於9月3日開業。他把揚州市公安局、揚州市紀委第四巡視組、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公安分局簽名的四個花籃放在茶葉店門前。為了“擴大影響”,奶茶店經理還把花籃的照片發布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和家人微信群。因為與同行的矛盾,揚州壹家奶茶店的老板突發奇想,私自定制了“揚州市公安局”和“揚州市紀委巡視組”簽名的“高調花籃”,以震懾對方。最終,兩人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
所以,不要想著通過不正當手段謀取利益,更不要打著組織的名義試圖提高自己的聲譽。開店前熟悉法律也是最基本的要求,不然以後怎麽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