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捐贈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應按下列規定確定。捐贈人提供相關憑證的,以憑證上註明的金額加應繳納的相關稅款為入賬價值。
2.公司接受他人捐贈的汽車,借用固定資產貸款數萬元:營業外收入數萬元的會計分錄是指表明某項經濟業務需要借用的賬戶及其金額的記錄,簡稱分錄。
3.公司將自產或外購的商品無償送給“他人”的,視同銷售。
4.公司接受的捐贈需繳納企業所得稅。按照會計制度,固定資產可以不開發票入賬,也可以計提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