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有15年前。有壹個老太大在開封市壹家飯店打工,洗碗的老太太。彩票站就在飯店對面。工作之余,經常買買彩票,和彩票老板也非常熟。有壹天早起。飯店吃早點的比較多,也比較忙。他和往常壹樣收拾攤子刷碗。有九點多鐘的時候。彩票店老板跑到飯店說。“說妳中大獎了。”當時老太太自己也沒有在意。從兜裏把彩票遞給了彩票站老板。並且說“妳去領吧。我分給妳壹點兒。”彩票老板拿出他的彩票去領獎。只給老太太200萬。彩票店老板。扣下200萬。老太太不願意,上告法庭。經過多方的協商,法院的調解。最後給彩票老板40萬吧。(我現在有點記不清具體是給他80萬還是40萬)報紙上也登了。為什麽彩票老板能落40萬塊錢呢?原因就是他說出了壹句話。妳去領吧,我分給妳點兒。這壹句話,就是幾十萬,這老太太的話廷值錢的。老太太也不用再去刷碗了,自己可以開店了。如果我中了五百萬的話。拿錢自己做生意。工作也遲了。做生意。比幹工作來錢快的多。
中了500萬我也不能離職。
500萬雖然可以買很多啤酒飲料礦泉水和花生瓜子八寶粥,但是這點兒錢還不夠我還債,我雖然掙不了多少錢,但是我的負債能力還是很強的,七年前我跟我媳婦結婚,老丈人跟我要1000塊錢彩禮,當時我媳婦嫌少,就在後面加了壹個“萬”,面對突如其來的萬倍增長,我頓時就沒招了,還好我聰明,就地給我老丈人家打了壹個“1000萬的欠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