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村)。
2.已領取失業救濟金或失業救濟金期滿後未重新就業,且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職工和下崗職工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和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家庭收入仍低於保障標準的居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優撫待遇的,其撫恤金、定額補充不計入家庭收入。
二、山東省農村低保申請條件
1,持有縣農業常住戶口。
2.居住在農村,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具體問當地民政部門)。
(壹)申請農村低保所需材料
1,書面申請。
2.家庭成員的戶口本。
3.* * *與同住的家庭成員合影。
4、土地、森林、水的合同或證明。
5、農民工收入證明。
6、離婚家庭中涉及贍養、撫養、扶養的應提供離婚證明。
7.非農業戶口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業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
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應當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
10、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二)申請城市低保所需材料。
1.申請書(由民政部門統壹印制)。
2.戶口簿和身份證。
3.收入證明:①在職人員收入證明由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按照民政局統壹規定的格式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2)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需提供行政部門出具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和標準的證明。其他收入證明。
4.相關證明材料:
①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失業人員(男16-60周歲,女16-50周歲)需提供就業(求職)狀況證明。
(2)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
③夫妻壹方為農業戶口或外地戶口的,需提供結婚證和戶籍證明;有子女的,還應提供子女的戶籍證明。
(4)離婚夫妻需提供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⑤民政部門認為必要的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
街道辦事處對居(居)委會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經調查後上報區縣民政局。對符合城市低保條件的家庭,由區縣民政局負責審批,並在申請30日內發放最低生活保障卡。
(三)山東省農村家庭純收入的計算
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按年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全年農副業生產純收入和其他合法勞動、經營收入的總和,主要包括:
1,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等生產性收入。
2.批發零售貿易和餐飲業收入。
3.社會服務業農民工收入。
4、村集體經濟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遷或其他原因取得的壹次性補償收入扣除住房重建和簡要裝修支出、家庭非生活必需支出後的當年收入。
6.繼承或財產所得。
7.自給自足的實物收入(按市場價格折算)。
8、購買彩票、獎券等有獎銷售收入。
9.其他應計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享受山東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三年內因購買、建造或裝修住房(必要維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難(因拆遷安置購買、建造和簡單裝修除外)。
2、好逸惡勞,有承包地(地)且有勞動能力但不會種地。
3、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或從事高消費娛樂活動的。
4.家庭擁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檔消費品,如汽車、奢侈飾品、貴重飾品等。
5、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6、弄虛作假騙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5)山東省農村低保審批程序
1,應用。戶主應當通過村民委員會向所居住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壹審。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組織村民代表進行民主評議,對申請人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內公示3-5天,並指導其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批表》,將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報送鄉鎮人民政府。
3.復習。鄉鎮人民政府在核實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齊全後正式受理申請,並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對於符合條件的,它提出補貼意見,村委會將第二份名單公示3-5天。對不符合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通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上報縣級審批管理機關。
4.認可。縣級民政部門收到提交的申請材料後,應當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和審核,並依法進行審批。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條件的,通知當地村民委員會再次公示第三份名單3天,對無異議的對象發放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和保障金存折,對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可見,低保政策日趨完善,解決了大部分困難群眾的溫飽問題,也體現了社會公平和嚴格的資格審查。壹定程度上也減少了貧困低保錯保、漏保的問題,讓這些困難群眾同步脫貧。山東低保戶標準的實施和提高是建設性的。以上是對低保標準的詳細回答。希望對妳有幫助。當然,部分地區各方面可能會有差異,具體標準細節需要咨詢當地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