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和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權利和行為能力、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的守法公民,均可向當地市中心提出開設投註站的書面申請。
(二)申請者須具有投註站場地的所有權、使用權或租賃權。投註站以專營體育彩票為主,彩票經營區域原則上不得小於10平方米。
(三)申請者須直接參與投註站的經營管理,有專門的體育彩票銷售人員。投註站不得轉讓、轉包、或與其他投註站聯盟經營。
(四)非當地註冊的單位或非當地常住戶口的個人必須有在當地可以提供擔保且有擔保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經濟擔保。
(五)投註站必須具備報裝體彩銷售熱線的條件。
(六)申請者經審核批準同意設銷售站後,需壹次性交投註站終端機押金1萬元(無押金利息)。
(七)申請者必須承諾遵守省、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中心)的各項管理規定,並接受省、市中心的管理。
(八)當地市中心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申報方法
申請人須攜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本、學歷證書、擔保人資料和準備開設投註站的地址資料、房產證或租賃協議書(申請單位必須提供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及市中心另行規定的其它資料到當地市中心辦理申報登記手續,省、市中心以優先填補銷售點空白區為原則,擇優選聘投註站,審核通過後在當地市中心辦理簽約手續。相關細節可咨詢所在地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