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孔夷贏得了陪審團,他的生活將會天翻地覆,他不會脫下他的長袍,他會更加看不起“短外套幫”。他也會來鹹亨酒店喝壹杯。然後他會走來走去要酒要菜,可能對孩子也壹樣好。多給他們點茴香豆,丁和可能會成為“朋友”——官員們互相保護,也可能是。
鹹亨酒店的人都知道孔夷中了舉人獎,他們會表現出阿諛奉承、逢迎逢迎的味道。他們再也不會取笑他,取笑他了。店主可能會給他壹些錢,而不是問他要19塊錢的飲料,並到處炫耀孔經常來這裏喝酒,但是來這裏喝酒的文人可以得獎。
孔乙己的悲劇命運,既是整個社會環境逼迫的結果,也是他貧窮可笑的性格特征:他的“站著喝酒”,已經說明他沒有資格像那些穿長衫的有錢人那樣,慢慢走進酒店“坐著喝酒”,只能和“短衣幫”為伍;但他始終不肯脫下那件又臟又破的長衫,那件仿佛已經縫補過又洗過十幾年的長衫,可見他對自己心目中虛無縹緲的“高人”身份是多麽癡迷。他的說話方式,“偷書不算偷”的謬論,向“我”炫耀“知識”的陶醉方式,足以說明他對自己學者身份近乎瘋狂的堅持和執念。對於孔乙己來說,這種價值觀念的形成是“羅馬不是壹天建成的”。經過幾十年的教育,“壹切低人壹等,讀書高”的觀念早已深入孔乙己的內心深處。而孔乙己壹生讀聖賢書,連個秀才都考不上,這就決定了他只能在社會底層掙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