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的父母可以經商嗎?
公務員的父母可以經商,相關政策只規定公務員本人不得經商,但直系親屬不得經商。
公務員本身是不允許經商的,《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有明確規定。
2.公務員不能經商,但他的家人可以嗎?
公務員的家屬可以從事商業活動,但不得是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所辦企業或者營利性組織的行業監管和主管部門成員。
因地區或者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靈活實行崗位回避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公務人員不能從事商業等營利性活動。第五十三條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職。但是,壹般只會采取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經教育不改的,可能會被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