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正反面照片,本人手持身份證照片,正面照片對他人有壹定風險,但沒有危害。因為這種情況相當於把身份證上的信息和個人肖像信息透露給他人。這兩種信息雖然也屬於個人隱私,但在日常生活中並不難獲取。
目前辦理壹般業務或達成壹筆經濟交易遠遠不夠,只需要身份證照片和本人身份證照片,還需要本人的電話號碼、郵政編碼、身份證復印件或其他信息。也就是說,雖然問題中描述的情況被認為是泄露了個人信息,但不足以完成實際的破壞行為,所以危害並不大。
綜上所述,不要隨意將手持身份證的照片上傳到不正規的互聯網平臺,以防被盜用、使用或倒賣牟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三條
公民從事相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
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