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吉林省吉林樺甸市樺甸街216號。
地區:樺甸市部門:樺甸市市人民政府。
樺甸市醫療保障局是樺甸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壹)起草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和實施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險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地區調整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險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制定和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制定統壹的城鄉醫保目錄和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制定藥品和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價格政策,建立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醫保支付醫療服務價格的機制,推進面向社會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市場化建設,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采購政策,指導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建設。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定點醫療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公開制度,對納入醫療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的違法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遠程醫療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九)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