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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關於青少年因不註意安全受到傷害的事例

1、2014年8月28日下午﹐蘇州警方通報﹐失蹤半月的19歲女大學生高秋曦確認遇害﹐系遭搶劫遇害。

8月份﹐已有3名女大學生遭到侵害﹐花季女孩接連遇害﹐不僅讓人扼腕﹐更讓人反思﹐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悲劇發生﹐日後又該如何防範﹖

遇害

遭搶劫殺害嫌疑人落網

在南京上大二的蘇州吳江女孩高秋曦﹐8月12日與家人失去聯系﹐8月16日﹐其家屬報警。警方根據前期調查工作的結果﹐結合高秋曦家人反映的情況﹐以及其微博連續多日不在線的反常狀態﹐吳江警方分析其有可能被拐賣﹐於8月26日立拐賣婦女案開展偵查﹐後經工作警方發現王某某(男﹐19歲﹐江蘇東臺人﹐有盜竊前科)有重大作案嫌疑﹐並於8月27日18時許﹐在吳江桃源鎮將其抓獲。

據王某某供述﹐因在網上購買彩票輸錢﹐經濟拮據﹐萌生搶劫念頭。12日14時左右﹐在桃源壹村道搶劫並殺害壹過路女孩﹐將搶得物品放回宿舍後﹐又返回現場﹐用刀挖坑後將女孩屍體掩埋。

根據王某某指認﹐警方於28日淩晨1時許在案發地附近小樹林內找到被掩埋的屍體。近dna比對確認﹐受害人系失聯女大學生高秋曦。

反思

安全意識薄弱﹖

目前﹐蘇州女大學生遇害的具體案情尚未披露﹐但在這個黑色8月﹐從重慶到濟南﹐因搭錯車而引發的兩起悲劇﹐也讓很多人都在思考﹐這些悲劇是否可以避免﹐又該如何避免﹖對此﹐有的媒體分析稱﹐這兩起案件中暴露出受害人安全意識的薄弱。對於女大學生這個群體﹐壹位山東律師認為“當代女大學生多屬於小白兔類型﹐單純﹑天真﹑涉世未深﹐容易被騙﹐除了缺乏防範意識﹐還缺少自保自救能力。”

中國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表示生活中存在很多風險﹐除了火災﹑水災等﹐犯罪侵害也是壹種風險﹐這種風險有高和低。比如在家﹐風險就低壹些﹐但在外﹐尤其是夜間﹐單身女性﹐又是在陌生的壹個地方﹐風險就高。所以﹐我們在社會生活中應有壹個自我的安全防範意識。

執法力度不夠﹖

也有從社會的角度進行反思﹐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認為“女大學生之所以被騙被害﹐跟社會上流動人口增多﹐貧富差距增大﹐人心浮躁﹐很多人人格出現偏差﹐圖謀不軌或報復社會有關。”

有專家認為﹐我國處在經濟轉型時期﹐很多矛盾集中爆發﹐社會不穩定因素在不斷增加﹐因此執法機關應該適時而動﹐對不法分子和行為加大打擊力度﹐達到防患於未然的目的。在三起悲劇中﹐我們看到有兩起和黑車有關系﹐而駕駛黑車的行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然而就是這種違法行為﹐在我國任何壹個城市幾乎都存在。

試想如果執法機關能嚴格查處這些黑車﹐讓他們無法存在﹐這幾位女孩是不是也就不會落入魔爪了呢﹖違法必究﹐執法必嚴是執法機關的口號﹐但能不能把執法力量更多地向潛在的犯罪傾斜?甚至動用法規法律來預防潛在的犯罪。

本報綜合

警方提示

女孩獨自搭車需註意的細節

近日﹐連續發生女大學生搭車造成的問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專項行動辦公室發布微博提醒女孩獨自外出搭車需註意的7個細節。

不坐黑車

不與陌生人拼車

記下車牌號

坐司機後面位置

夜間記得開窗

隨時註意行車路線

不暴露自己手機是否有電

2、8月3日壹天,河南漯河市發生3起溺亡事件;7月5日放暑假到7月15日,河北邯鄲發生5起溺水事故,***有10名少年不幸身亡;不完全統計顯示,放暑假壹個月內,海南已經有8名學生溺水身亡;此外,湖南壹名男童在陽臺上獨自玩耍墜亡……

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兒童意外傷害比例逐年上升,近年全國中小學生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數高達1.6萬。記者梳理近年來的教育部通報發現,學生安全事故出現了由校內多發轉為校外多發、並且規律性地集中在暑期等節假日期間的特點。其中,留守兒童和候鳥兒童是安全事故的高發人群。

記者在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縣看到,今年11歲的留守兒童王芹(化名),父親去世,母親不在身邊,現在和7歲的弟弟、4歲的妹妹壹起跟著大伯生活。王芹7歲開始就學著洗碗做飯,暑假裏除了做作業、看電視,就是在外和寨子裏的小夥伴們玩耍。

王芹的伯母告訴記者,家裏的農活太多,不可能時時都盯著小孩子,最擔心的就是村裏來回穿梭的汽車。

今年13歲的王正蘭是麻江縣杏山鎮仙壩村石板巖寨的壹名留守兒童,遠在深圳打工的父母壹年才回家壹次,現在和妹妹壹起跟著奶奶壹起生活。“放假前,老師反復叮囑說不要下河洗澡,溺水的風險太大,我們女同學壹般都很聽話,可是有的男同學還是不聽勸,偷偷下水。”

誰“制造”了兒童暑期安全事故?

每逢暑假事故多的原因幾何?記者調查發現,兒童的安全意識差、家長監管弱、教育部門“禁令紙面化”和社會補位意識不足導致兒童“被散養”,是兒童暑期安全事故高發的四大漏洞。

首先,兒童“初生牛犢不怕虎”,安全防範能力差。學生家長吳本恒說,兒童好奇心強,即使有警示牌,也會因為逆反心理和從眾心理而熟視無睹,遇到危險時反應能力和防範能力又較差。在很多農村,在外打工的家長基本都買了摩托車,壹些10多歲的孩子假期騎摩托車玩,家長又管不了,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其次,隔代教養多,家庭安全意識不高。在隔代教養甚至獨自居住的情況下,監護往往難以到位。無論是暑期來到城市的“候鳥兒童”還是留在農村的留守兒童,作為養育兒童主力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壹般在60歲以上,身體狀況和精力下降,很多時候難以“跟上留守兒童的腳步”,有些監護人直言“現在的小孩管不了”。

其三,教育部“紙面禁令”難落實。針對暑期學生溺水事故頻發,教育部2006年發出通知,明確要求中小學生不準私自下水遊泳等“五個不準”。

教育部今年7月對河北、山西等十省義務教育學校規範辦學行為情況進行的督查巡視通報顯示,學校在安全管理上還存在薄弱環節,教育部此前印發的《防溺水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壹封信》沒有完全落實到位,有的學校將信件內容刪減後發放。

其四,社會補位意識不足,大量兒童遭遇“被散養”。口碑好收費又低的暑期托管班早在學期中旬就已“預訂壹空”,剩下的都是“高大上”的課外班。

麻江縣教育局副局長謝景恩說,由於兒童課外活動和正規遊樂場所的缺乏、家庭經濟條件的限制,暑期裏,即使縣城的學生參加課外班、興趣班的比例都很低,農村的學生在這兩個月間,更是只有做作業、看電視、幹農活可選,絕大部分時間都處於“散養”狀態。

多管齊下 擰緊“安全閥門”

專家建議,通過將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學、完善留守兒童信息、立法防範監管疏忽等多種手段,進壹步加強學生家長、學生及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同時,增設適合兒童的活動場所和課外項目,多管齊下,多方合力擰緊兒童假期的“安全閥門”。

上海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顧駿說,未成年人保護是壹項整體性事業,需要國家、機構、家庭和法定監護人在內的全社會的呵護,才能使他們有保障地安全和健康成長。

麻江縣教育局副局長謝景恩說,轄區內的學校目前正努力將安全教育融入課堂教學中,通過在校園內的安全教育課防範兒童在校園外的風險,增強其安全意識。

多地都探索將保護留守兒童納入制度化軌道。比如,作為全國5個農村留守兒童密集地區之壹的湖南,預計將在2014年全面完成推進農村留守兒童信息數據庫的建設,這壹數據庫建設完成後,將對留守兒童實行動態監管,以期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建設。

此外,壹些學生家長還呼籲,應充分利用農村的農家書屋、活動廣場等,增設壹些適宜兒童參與的設施,針對兒童心理特征開設適合兒童的暑期活動。

3、暑假即將到來,假期是青少年安全事故的高發期,爸爸媽媽上班了,留在家裏的孩子或是找小夥伴外出登山、遊泳,或是宅在家裏上網玩遊戲,稍不註意就可能發生危險。暑假裏,消防部門接到的關於中小學生的報警占了很大比例,主要包括溺水、玩火、登山被困、電腦起火等。這個暑假,您的孩子安全嗎?蘇州消防部門總結出幾類易發青少年意外傷害事故,提醒家長加以提防。

每年進入夏季以後,青少年溺水的悲劇都會在全國各地上演。全國各地發生的溺水事故呈現出“五多”特點:事故發生在周末、節假日或放學後多、發生在農村地區多、發生在無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多、中小學生發生事故多、男同學發生事故多。據統計,我國每年大約有8萬名1至17歲兒童因傷害死亡,而6至9月份是意外溺水事故的高發季節。壹些學生安全意識淡薄,自我保護和救護知識缺乏,是溺水事故頻發的主要原因。

—事件回放—

6月8日晚上10時,江蘇高郵開發區頭閘灌溉渠內發生壹幕慘劇:五六名十六七歲的男孩結伴到灌溉渠中遊泳,其中壹名16歲男孩因不熟水性,在水中嬉戲時發生了意外,整個人被湍急的水流沖走,再也沒能爬上岸來。經過公安、消防部門的協力救援,直到9日4時30分許,溺水男孩屍體才被打撈上岸。目前,具體的溺水原因警方正在調查當中。

—溺水自救方法—

為了防止溺水事故發生,消防部門在此提醒,家長們應不斷地提高認識,加強對孩子的監管,要教育孩子不私自下水遊泳。學校在假期前應開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了解溺水原因,提醒學生加強防範,嚴防溺水事故的發生。壹旦發生溺水,不熟悉水性者可在落水後立即屏住呼吸,放松肢體,盡可能地保持仰位並使頭部後仰。只要不胡亂掙紮,人體在水中就不會失去平衡,這樣口鼻將最先浮出水面,此時便可以進行呼吸和呼救了,呼吸時應盡量用嘴吸氣、用鼻呼氣,以防嗆水。會遊泳者,如果小腿或腳部抽筋,千萬不要驚慌,要保持鎮靜,用手將抽筋的腿的腳趾向背側彎曲緩解痙攣,同時呼救尋求幫助。

—營救落水者要小心—

會遊泳不等於會救人。即使水性很好,壹旦發現有人落水,也不能盲目下水救援。溺水時,溺水者往往驚慌失措,手腳亂蹬拼命掙紮,在情急之下難免會把施救者當成救命稻草而死命抓住,使施救者無法脫身。很多青少年尤其是男生缺乏施救技能,看到同伴出現險情,會直接跳下去救人,殊不知,在水中掙紮的人往往蠻力很大,救不了別人反而搭了自己性命。

—從背後接近溺水者—

在靠近溺水者並進行施救時,必須掌握正確的施救姿勢,那就是從溺水者的背後靠近,壹手從其前胸伸入對側腋下,將其頭緊緊夾在自己的胸前,另壹只手劃水,仰泳將其拖向岸邊。萬壹被溺水者死死抓住,施救者可以憋氣向下沈,這樣溺水者就會出於本能向上掙紮松手;如果被從後抱住,施救者可以向外掰開他的手指;如果被鎖住頸部,就立即將下顎收緊;如果從前方被抱緊,則要先將身子向上伸,然後向下蹲,同時雙臂向上用力掙脫。

—救上岸後要做三件事—

1、清除口、鼻中雜物。

應迅速將溺水者的衣服和腰帶解開,清除口、鼻中的淤泥、雜草、泡沫和嘔吐物,使上呼吸道保持暢通。如果發現溺水者喉部有阻塞物,可將溺水者臉部轉向下方,在背後用力將阻塞物拍出氣管。

2、控水。

常用的壹種方法是,救生者壹腿跪地,另壹腿屈膝,將溺水者腹部擱在屈膝的腿上,然後壹手扶住溺水者的頭部使口朝下,可用膝蓋點壓溺水者腹部,使水排出。也可抱起溺水者的腰腹部,使其背朝上、頭下垂進行倒水。遇到體重較輕的小孩可以將他倒提,按壓腹部排水。

3、心肺復蘇。

如果呼吸心跳停止,就需立即進行心肺復蘇術,就是人工呼吸加胸外心臟按壓。如果不會或不願人工呼吸,可只胸外心臟按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