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警方接到當地壹名大學生報警,稱回到宿舍後發現剛買的筆記本電腦不翼而飛。多次向同學詢問無果後,選擇報警求助。接到報警後,濟南警方立即趕往學校調查。在調取了學校宿舍的監控錄像後,他們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劉某,並成功將其抓獲。據劉供述,他曾是該校學生。畢業後壹直沒有找到理想的工作,生活壹直入不敷出,於是萌生了盜竊的想法。因為對母校的環境非常熟悉,所以有了回母校偷財物的想法。劉多次趁學生上課或去圖書館時潛入男生宿舍盜竊,盜走學生電腦及部分現金。
這所學校培養了劉好幾年了。劉不僅沒有報恩,反而利用自己對學校環境的熟悉,回到母校,竊取弟弟妹妹們的財物。劉的行為應認定為盜竊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犯盜竊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目前劉已被刑拘,意味著公安機關有足夠的證據指控他犯罪。雖然劉盜竊數額不大,盜竊價值壹萬元以上的財物最多能判壹年半,但劉的刑事處罰會讓他以後找工作更難,也會對他結婚生子後的家庭產生影響。
劉,作為壹個大學畢業生,只是因為他壹時找不到壹份好工作,他開始考慮他的學弟學妹的財產。真的不應該這麽做。劉是壹名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他應該意識到偷竊財產的相應法律後果。心存僥幸的劉最終將被追究刑事責任。這麽多年寒窗苦讀都是浪費時間。希望大家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