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安全、保密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全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受理來信來訪,指導市(縣)、區民政系統信訪工作;承擔黨政信息管理工作;承辦相關新聞發布工作;承擔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政策法規和信息處
主要職責:擬訂本部門黨務、政務信息化工作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本部門網站建設;指導下屬單位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有關民政法律、法規草案和政策的綜合調研工作;起草有關民政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對本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審核。
社會組織管理處
主要職責:擬訂全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辦法,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按照管轄權限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承擔社會組織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市(縣)、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優撫安置和雙擁工作處
主要職責:擬訂全市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由民政部門管理的傷殘人員傷殘撫恤管理工作;承辦追認革命烈士的審核報批和革命烈士褒揚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全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具體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
救災和社會救助處
主要職責:擬訂全市救災工作政策;承辦救災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承辦組織核查和報告災情;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承辦市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擬訂減災規劃,承擔市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生活救助工作;組織指導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承辦全市社會救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關政策。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
主要職責:擬訂全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區劃地名處
主要職責:擬訂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和意見,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地名檔案和地名信息系統管理,組織開展地名公***服務;負責行政區域界線日常管理工作;承擔市地名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社會福利處
主要職責: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及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指導全市福利企業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社會福利和權益保護工作;組織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和五保戶社會救濟工作。
社會事務處
主要職責:擬訂全市婚姻登記、兒童收養、殯葬管理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做好涉港澳臺居民和華僑的收養登記工作;協調與其他市及本市所轄市(縣)之間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
規劃財務處
主要職責: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民政事業資金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工作;監督、檢查各項民政經費的使用情況;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全市民政統計管理工作。
組織人事處(宣傳教育處)
主要職責:負責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負責全局機構編制、組織、人力資源管理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民政行業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辦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出國人員政審報批;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