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協商不成起訴處理,1,起訴狀,弄清楚對方的基本登記信息,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律師代寫;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復印副本;2,準備證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壹份、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有利證據及復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等。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第壹百二十壹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