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彩票獎金,如對財產無其他約定,歸夫妻* * *所有。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1)工資、獎金和勞動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3)知識產權的好處。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二、什麽東西不屬於夫妻雙方的財產?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具體如下:
1,壹方婚前財產;
2.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4.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