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政府部門,國家安全系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國家反間諜機構。在中央稱為國家安全部,在省稱為國家安全局,在直轄市稱為國家安全局(和部委機關壹樣),在普通城市稱為國家安全局(包括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
與其他政府部門(如教育局、建設局、公安局)不同,它不在縣區單獨設立部門。
和其他部門壹樣,由當地政府管理,行政措施的實施由當地檢察院監督。
中國國家安全部的職能是國家安全部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是國務院的職能部門。公安機關可以行使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的權力。除辦公廳外,還有16個局,即:
第壹局(機要局)負責密碼通信及相關管理。
二局(國際情報局)負責國際戰略情報的收集。
三局(政治經濟情報局)負責收集各國的政治、經濟、科技信息。
四局(臺港澳局)負責這方面的情報工作。
第五局(信息分析通報局)負責信息分析通報和信息收集指導。
六局(業務指導局)負責對所轄省級廳局的業務指導。
七局(反間諜情報局)負責收集反間諜情報。
八局(反間諜偵察局)負責監視、偵查和逮捕外國間諜。
九局(內衛偵察局)負責涉外單位的間諜防範,監視國內反動組織和外國機構。
10局(對外安全防衛偵察局)負責監視海外機構人員和留學生,偵查海外反動組織的活動。
第十壹局(信息中心局)負責文件信息的收集和管理。
12局(社會調查局)負責民意調查和壹般社會調查。
十三局(技術偵查技術局)負責技術偵查技術裝備的管理和研發。
十四局(技術偵察局)負責郵件檢查和電信查控。
第十五局(綜合情報分析局)負責綜合情報的分析判斷。
16局(圖像信息局)負責各國的政治、經濟、軍事圖像信息。
擴展數據:
國家安全法解讀
亮點壹:全面、整體、基本的國家安全法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中央的決定是為了應對國家面臨的安全挑戰,將總體國家安全觀法律化、制度化,構建國家安全法律體系,這是制定新國家安全法的目的。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國務院法制辦國防政法司司長吳浩:國家安全形勢的發展變化,要求我國制定壹部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的法律。《國家安全法》涵蓋了國家安全的各個領域,很多都是原則性的規定,著眼於解決國家安全各個領域的普遍性問題和急需立法填補的問題,同時也為今後制定相關配套法規預留了空間。
亮點二:維護國家經濟安全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這次用法律重申了經濟安全審查監督制度,為以後修改完善經濟安全審查措施奠定了法律基礎。
亮點三:確保文化安全。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法治戰略研究部主任李忠:我們的文化安全既不是文化封鎖,也不是限制言論自由,更不是我們會停止與其他國家進行文化交流。我們應該在這個過程中繼續開展平等對話,豐富中華文明,為全人類做出貢獻。
亮點四: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這部法律首次定義了‘網絡空間主權’的概念,可以理解為國家主權在網絡空間的體現、延伸和反映。
亮點五:在太空、深海、極地等新領域為國家安全提供法律支撐。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作為壹個擁有世界六分之壹人口的大國,中國已經批準並加入了這些新領域的壹些國際公約,中國有權利也有義務履行公約義務,探索和開發這些領域,造福全人類。在此過程中,我們也有權依法保護我們相關活動、資產和人員的安全。
參考資料:
百度百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