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綜合增值業務費是指除普通語音通信、普通無線上網、普通收發短信和彩信以及CP/SP合作業務以外,以中國電信名義開展的自有增值業務和信息產業應用的費用;不包括因使用服務而產生的語音通信費、上網和數據通信費、短信和彩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