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濟會,字面意思是“自由-共濟會”,被稱為“自由和接受的共濟會”,但目前對其起源沒有明確的說法。根據1701年寫成,1723年首次發表的其公式文件《自由共濟會的章程和自由共濟會的標誌》的解釋,共濟會起源於公元前4000年——這壹年被稱為A.L .(“光年”)。他們自稱為該隱的後裔,熟悉天地自然和宇宙奧秘。
古代共濟會的出現(傳說)
英國最早的記錄
而共濟會則褪去了傳說的迷霧,其正式出現的最早記錄始於1717年的英國。1716之前,貴族和高級神職人員聚集在倫敦的四家酒館,舉辦類似高級俱樂部的聚會,多以社交、娛樂、飲食為主。這些人是現代共濟會的真正創始人。1765438+2007年6月24日“聖約翰節”(聖約翰是共濟會經典的守護聖徒),四個分會的梅森共同建立了第壹個大分會,會員投票選舉安松·塞耶為第壹代大宗師。這壹時期,傳奇的玫瑰十字運動影響消退,現代共濟會擺脫了共濟會團體的“實用共濟會”性質,成為“意識形態共濟會”,即致力於社會改革的政治團體。當時,英格蘭和蘇格蘭只有大約700名共濟會會員,很快就有更多的誌願者想要加入。原來的沙龍黨管不了那麽多新成員。為了制定內部條約規則,共濟會在1721年開始準備和編纂自己的章程。新教長老會牧師詹姆斯·安德森(James anderson)被總會任命完成這項工作。安德森根據其古代條款編撰了共濟會章程,並於1723年(共濟會歷5723年)出版了共濟會章程,共分歷史、責任義務、總則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