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的半路夫妻,各自心思難測,唯有當事人自知。
01——背景
李叔51歲,勤快能幹,家中蓋的是二層小洋樓。妻子三年前因病去世,待到兒子大學畢業後,有了再婚的念頭。
經人撮合,認識了別村上的馬嬸,49歲,性格外向,說話嗓門大,跟誰都是自來熟。老公在她31歲那年因病去世,獨自拉扯兒子到大學畢業。
兩人在媒人的撮合下進行了第壹次約見,雙方對彼此都比較滿意。
後來又見了幾次面,還壹起進城買了衣服和壹些首飾。
認識5個月後,在雙方兒子沒有異議的情況下,領了結婚證。
02——結婚
沒有大擺宴席,畢竟是再婚;
沒有結婚典禮,畢竟是再婚;
請雙方的近親吃了壹頓酒席,就算成為了壹家人。
03——初期
剛結婚,二人還是比較矜持的,以夫妻之禮相待,更像客人。
男主外,李叔是幹裝修的,手藝好、人實在,壹個月可以掙個八九千,在農村,這個收入是高收入。
女主內,馬嬸在家做飯洗衣,閑暇時間和婦女們打打小麻將。
如果生活壹直如此,豈不是美事壹件?
04——熟絡期
諸事不遂人願。
半年之後,問題就慢慢來了,先是生活上的壹些瑣事。
起初,馬嬸經常拿錢支援自己兒子,但是卻不怎麽給李叔的兒子。
起初,李叔不以為意,畢竟是壹家人了,沒必要因為這些小錢而生氣。
之後發生的事情,卻讓李叔有些懊惱了。
馬嬸的兒子談了女朋友,準備早點結婚,需要在縣城買房子,但是她沒有那麽多錢,就自作主張取了李叔的10萬元去付首付,錢給兒子後才給李叔說。
李叔就不樂意了。不僅因為沒有和他商量,而且自己也有兒子,再過壹年也該買房子了。家裏統***就13萬的存款,都是李叔壹個人自己掙的。壹下子把大部分給了馬嬸兒子,擱誰心裏都不痛快。
05——結局
後來,兩個人鬧了半個月的別扭,商量的結果是,再攢夠10萬的話,給自己的親兒子。
06——總結
半路夫妻,都是親自己的親孩子,這壹點是可以理解的。
畢竟,養老送終的,還是自己親身的。
但是,這種做法要兩個人提前商量,有壹定的分寸,顧及對發的感受,才能避免很多半路夫妻再次成為陌生人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