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是中國古代婚姻習俗之壹,又稱聘禮、訂婚禮、定親禮等。在中國古代,當婚姻協議初步達成時,人們習慣於向對方贈送聘金和聘禮。這種聘金和聘禮通常被稱為 "訂婚禮"。新中國成立後的壹段時間裏,與聘禮有關的聘金和聘禮協議受到批評,壹度被廢除,但在民間仍然存在。
彩禮在人們的***識中,特別是在戀愛和結婚時要給對方送聘禮或錢。在今天的互聯網上,它也指朋友之間交換彩票和祝福的行為。壹些地方的習俗被稱為納征,征是指成功。彩禮深深紮根於傳統中國人的心中。它是我們祖先的 "規矩"。隨著《時代》的演變,"彩禮 "逐漸成為壹種生意。
在宋明之前,聘禮的負擔並不重,主要取決於家庭背景,關鍵的牽連可能更大。比如,鹿角也可以作為聘禮;黃金也可以作為聘禮;瓷器、茶葉都可以做聘禮;李白甚至還做過聘禮的那首詩。而那個年代通常有更多的配婚。所以為了不丟面子,通常會有相應的嫁妝。關鍵是要看雙方的家庭情況和文化水平,基本沒有那種強買強賣的意思。
但在宋明時期,婚姻根據不同家庭有相應的標準,甚至成為 "期貨交易"。接受是整個婚姻過程的開始,即男方要求媒人向女方提親。"《禮記-昏義》中記載:"昏禮,大納采,用雁"。在西周時期,只有大雁是作為禮物使用的。後世逐漸增加到約30種象征吉祥的禮物。
問名是指女方同意結婚後,男方要求媒人詢問女方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時間等個人信息,以便占蔔和決定是否結婚。這裏是六禮中的第二禮。儒家十三經之壹的 "易理 "說:"問名:問名者會歸結其吉兇"。當男方問名時,他還必須帶壹份禮物,通常是壹只大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