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完善政策規定做好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見》(浙[2065 438+04]31號)的有關規定,現就麗水經濟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公辦中小學秋季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實施辦法:
壹、招生計劃
學校名稱
初中壹年級
小學壹年級
班級數量(單位)
學生人數(人)
班級數量(單位)
學生人數(人)
開發區第壹中學(小學)
八
名流
10
450
開發區第二中學
2
80
開發區第二小學
2
70
二、招生對象
開發區南明山街道戶籍適齡兒童;
戶籍不在開發區南明山街道範圍內,但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
(1)小學壹年級:招收2008年9月1至2009年8月31出生的適齡兒童。
(2)初中壹年級:招收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接受義務教育的責任單位應當是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戶籍所在地具備監護條件的農民工子女,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不符合開發區學校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要及時將孩子送到戶籍所在地。
三、報名條件及需提供的文件。
(1)第壹類:開發區南明山街道戶籍適齡兒童。
提供的材料:兒童及父母戶口簿、父母身份證、預防接種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第二類:戶籍不在開發區南明山街道,但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
1.父母壹方戶籍在開發區南明山街道。
提供的材料:子女及父母戶口簿、父母身份證、結婚證、預防接種證原件及復印件。
2.父母在開發區購置房產。
提供的材料:房產證、子女及父母戶口簿、父母身份證、結婚證、預防接種證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已被銀行抵押的,提供銀行抵押貸款合同和房產證復印件;未辦理房產證的,提供與房地產公司簽訂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房屋所有權人為適齡兒童的祖父母的,適齡兒童的戶籍必須與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相同。
3.父母在開發區做生意,辦企業。
提供的材料:工商營業執照、最近兩個季度的完稅憑證原件或稅務機關的免稅證明、子女及父母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父母的身份證、結婚證、預防接種證。
4.父母雙方均在開發區用人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並繳納麗水市同級以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年(8月31日前無間斷)。
提供的材料:提供開發區相應派出所出具的浙江省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繳納壹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稅單或社保部門出具的清單、合法用工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入學推薦信、子女及父母戶口簿、父母身份證、結婚證、預防接種證等相關證件及材料。
5.父母單方在開發區用人單位工作兩年以上,繳納麗水市市級以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壹年(8月31日前未中斷)。
提供的材料:(同4)
(三)第三類:父母或壹方持有開發區相應派出所核發的《浙江省暫住證》並有穩定工作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
提供的材料: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浙江省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合法就業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入學推薦信、子女及父母戶口簿、父母身份證、結婚證、預防接種證。
報名初中壹年級的,還需提供小學階段學生基本信息表(加蓋學校公章),質量報告或小學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註冊程序
(1)報名時間
7月10-12。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1.符合第壹類條件的報名時間為7月10;
2.符合第二類條件的報名時間為7月11;
3.符合第三類條件的報名時間為7月12;
4.報名時間是7月25日。
(二)報名地點
每個對應的學校。
(三)報名方式
1.符合第壹類條件的適齡兒童的監護人直接在原學區相應學校報名。
2.符合第二、三項條件的農民工子女,由企業匯總核實。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工作人員確定報名地點後,各企業相關負責人攜帶匯總清單和各員工需要提供的文件資料到相應學校報名。
3.不在企業工作且符合第二、三項條件的農民工子女,由其監護人直接在相應學校報名。
(4)材料審查
招生學校組織人員對適齡兒童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認。
動詞 (verb的縮寫)錄取方法
(壹)錄取工作在市教育局和開發區管委會的領導、監督和統籌協調下進行。根據招生計劃,相關招生學校將在第壹類和第二類仍有招生余額的前提下,招收第三類農民工子女(第二類五組對象按先後順序)。第三類人員按其父母在相應派出所開具的浙江省暫住證上註明的連續居住年限依次錄取,直至招生計劃滿。
(二)各招生學校於8月1 -5日在公告欄公布秋季招生名單。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開發區中小學秋季新生招生對象。對公示有異議,經調查不符合準入條件的,取消開發區準入資格。
六、招生紀律
(壹)報名時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凡發現舞弊者,取消資格。
(二)如發現企業提供虛假證明,開發區管委會應追究虛假企業的責任。
七。咨詢電話號碼
開發區第壹中學(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