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為例,主隊A讓客隊B,意思是在實際的比賽中如果主隊A贏了,但是只凈勝B壹個球(如1比0),那麽實際競彩的結果是雙方平,因為主隊A讓了B壹個球(-1),此時A隊必須在實際比賽中凈勝2球或更多(如2比0)才算勝,設置讓球是為了提高競彩的難度,從而增加賠率,另壹方面在強弱分明的比賽中,如果強隊不設置讓球,那麽賠率必然很低,從而失去競彩的意義。
如前不久中國對不丹的比賽的讓球是中國隊客場讓6球(+6),因為如果不讓球這個比賽根本沒有必要猜,即便賠率低到1.001,莊家也是穩賠。 而實際比賽結果正好是中國對6比0勝,所以這場球讓球的結果是雙方戰平,很多買家根據此前香港主場7比0輕取不丹的結果判斷中國對起碼能贏不止6個,於是紛紛去買讓6球中國隊勝,結果就賠錢了!
以上是-N的情況,+N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