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法律並沒有明文禁止未成年人吸煙。未成年人吸煙雖然不算違規,但他們的身體還處於成長階段,吸煙對身體的傷害很大。法律禁止任何商店向未成年人出售。未成年人,即18周歲以下,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對抽煙喝酒沒有是非判斷能力。所以,這樣的行為,未成年人可能不會進行。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吸煙、不飲酒。任何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賣煙,禁止未成年人吸煙。吸煙會影響神經系統的發育。未成年人內臟未發育完全,神經系統脆弱。他們對各種有害物質比成年人更敏感。吸煙會引起大腦的記憶,影響孩子的未來。未成年人的呼吸系統尚未發育成熟,吸煙容易引發呼吸系統疾病,誘發肺癌等疾病的概率較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七條*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四)放任或者教唆未成年人吸食(含電子煙,下同)、飲酒、賭博、流浪乞討或者欺淩他人的;
第五十九條學校和幼兒園不得設立香煙、酒和彩票銷售點。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彩票或者支付彩票獎金。煙、酒、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立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彩票的標誌;難以確定是否未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任何人不得在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吸煙、飲酒。
衍生問題:
禁止吸煙的措施有哪些?
1.所有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草案要求,所有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此外,體育和健身場館的室外觀眾坐席和比賽區;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婦產醫院的室外區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區也完全禁止吸煙。
2.沒有吸煙點的公共場所室外區域禁止吸煙。
草案規定,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單位、公園、遊樂園等部分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可以設置吸煙點,吸煙點以外的區域禁止吸煙。沒有吸煙點的公共場所室外區域屬於全面禁止吸煙的場所。
3.不聽勸阻,擾亂公共秩序的,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
草案明確,禁止吸煙場所(區域)的經營者、管理者不得在禁止吸煙場所(區域)內放置吸煙器具、設置煙草廣告。勸阻違法吸煙,不聽勸阻的請其離開。不聽勸阻,擾亂公共秩序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4.吸煙將被罰款500元。
個人違反規定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區域)吸煙的,由相應主管部門的行政執法人員責令立即改正,可以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5、全面禁止所有煙草廣告。
草案明確,全面禁止壹切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
6.煙盒的圖形警示不得小於1/2的包裝面積。
送審稿規定,煙草制品生產者應當在煙草制品包裝上印制文字和圖形警示,警示和教育公眾煙草煙霧的危害。圖形警示面積不得小於包裝面積的壹半。
7、禁止公款購買香煙。
草案還要求,組織者不得在各類公務和大型公共活動中提供、使用或贈送煙草制品。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財政資金購買煙草制品。
8、公職人員在公務活動中不吸煙。
國家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不吸煙,教師不在學生面前吸煙,醫務人員不在病人面前吸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