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民政局工作時間為周壹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地址是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崇文路2號。
南通民政局職責有所調整:
壹、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承辦涉外、涉港澳臺婚姻登記職責。
三、婚姻登記審批、退伍義務兵的接收安置下放給所在縣(市)區民政局負責。
四、增加促進慈善事業發展職責。
五、增加促進社會工作發展,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誌願者隊伍建設職責。
六、加強社會救助職責,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擴展資料:
南通市民政局工作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起草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和有關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發展。
二、擬訂全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草案,依法承擔對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責任。
三、擬訂全市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承擔由民政部門管理的傷殘人員傷殘撫恤管理工作,承擔追認革命烈士的審核報批和革命烈士褒揚工作。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負責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及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組織指導軍供站、軍人接待轉運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服務中心)的服務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五、擬訂全市救災工作政策,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壹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市減災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統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指導五保戶社會救濟工作,組織實施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承擔市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七、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地名管理辦法,負責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管理地名檔案和地名信息系統,組織開展地名公***服務。
八、擬訂全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協調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九、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慈善事業的發展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擬訂全市婚姻、殯葬、收養、救助管理和城市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壹、負責落實福利彩票管理的政策規定,組織指導全市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管理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二、會同市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誌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貫徹執行有關老齡工作法律、法規,擬訂全市老齡工作發展的政策並協助組織實施,承擔與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聯系、協調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江蘇政務服務網—辦事指南
南通市民政局—南通市民政局主要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