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提高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建立以創新創業為導向的新型人才培養模式,完善校、校、校、院協同的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機制;探索實施常駐企業家制度,吸引更多各行各業優秀人才擔任雙創導師;加強大學生創新創業培訓。優化大學生創新創業環境。鼓勵各類孵化器向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開放壹定比例的免費孵化空間;政府投資發展的孵化器等創業載體,要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提供給高校畢業生使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對高校畢業生在孵化器創業給予房租補貼;各地區、高校、科研院所的實驗室、科研儀器設備等科技創新資源可以面向大學生開放共享,提供低成本、高質量的專業服務。加強大學生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建設。建設壹批校外大學生雙創實踐教學基地,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培訓計劃;引導高校示範基地所在城市積極規劃布局高校周邊產業,積極承接大學生創新成果和人才,營造“城校共生”的創新創業生態。推動落實大學生創新創業財稅支持政策。加大教育部中央彩票公益金對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發展的資金支持力度。對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並符合規定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壹定限額在三年內依次抵扣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月銷售額654.38+0.5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規定免征所得稅。
:大力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的金融政策。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和貼息政策,將高校畢業生個人最高貸款額度提高到20萬元,對貸款額65438+萬元以下、獲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榮譽的高校畢業生創業人員免除反擔保要求;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微企業,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300萬元;引導社會資本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
法律依據:就業失業登記證第壹條具有勞動能力、有就業需求、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失業的城鎮常住人口,應當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其中,在常住戶口所在地穩定就業滿6個月的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和其他非本地戶籍人員,失業後可在常住戶口所在地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