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齡和民政部門負責高齡津貼的審批和發放;財政部門負責高齡津貼的資金保障;公安部門負責出具人口相關證明材料。
年滿90歲老人的高齡津貼不是電子購物券,而是現金,每月500元;年滿100的老人津貼不是電子購物券,是現金,每個月800元。這兩個待遇標準從2065438+2009 65438+2009 1開始。在此之前,支付給90歲以上老人的高齡津貼是每月200元。
老年人的高齡津貼(補貼)由兩個主管部門登記發放,壹個是人力資源部門,壹個是民政部門。
人社部門發放高齡津貼(補貼)有兩個基本條件:壹是退休人員必須參保,二是必須年滿65周歲或70周歲。只有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才能發放高齡津貼(補貼),兩者缺壹不可。
大部分省市對高齡老人年齡的認定標準是70歲,只有北京、上海、河南等少數省市將認定標準放寬到65歲。凡符合上述年齡條件的退休人員,每年調整養老金時均可享受傾斜調整待遇,增加金額從5元到110元不等。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
文章
政策措施(四)完善補貼支持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養老服務評價機制,建立健全高齡、失能等經濟困難老年人補助制度。可以根據養老服務的實際需求,推進民辦幫扶,選擇通過貼息投資、貸款貼息、運營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開展養老服務。
民政部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級政府用於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應當將50%以上的資金用於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並隨著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和物價上漲情況,進壹步完善和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要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養老服務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