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上的違禁物品清單如下:
1.槍支和機械(包括主要部件),包括:公務用槍、民用槍、其他槍支、攻擊性器械。
2.爆炸物,包括:1。彈藥:各種炮彈、子彈;2.爆破器材: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手榴彈、手榴彈等。;3.煙花產品:煙花、鞭炮、砸炮、拉炮、砸炮、發令槍、黑火藥、煙火藥、導火索等。
3.管制刀具:匕首、三角刀(包括加工用的三角刮刀)、帶自鎖裝置的彈簧刀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三角刀。
4.易燃易爆物品,包括:1。易燃、助燃、可燃有毒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壹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氧氣、煤氣(氣體)等。2.易燃液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釋劑、松香油及含有易燃溶劑的產品;3.易燃固體: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等。4.自燃物品:黃磷、白磷、硝化棉(包括膠片)、油紙及其制品;5.遇水燃燒的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6.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氧乙酸、過氧化氫等。
毒物:氰化物、砒霜、毒鼠強、汞(水銀)、劇毒農藥等劇毒化學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
6.腐蝕性物質:鹽酸、硫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含氫氧化鉀的固體或堿性溶液)等。
7.放射性物質:放射性同位素等。
八、傳染病病原體:乙型肝炎病毒、炭疽病毒、結核病、艾滋病病毒等。
九、《鐵路危險貨物壹覽表》所列除上述物品外的其他性質無法確定的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
十、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