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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兔頭”引發的“肉”話題

前幾天發表了《大同兔頭及其他》壹文。根據朔城區文物保護研究利用中心2022年公布的《山西朔州關帝元代壁畫墓發掘簡報》中對壁畫的描述“壹人雙手捧盆,盆內築壹黑兔頭”,證明元代有“以酒食兔頭”的習俗。

後來我又搜索了更多的相關資料,發現了壹個有趣的現象:媒體對這幅墓葬壁畫內容的說法並不統壹。有媒體稱“使者舉著黑兔頭”;《中國文物報》在2020年6月5438+2月65438+8月8版刊登了考古發掘總結,其中提到了壁畫上的服務員:她手裏拿著壹個“黑豬頭”!再看看其他媒體,有的報道是“捧著黑豬的頭”;有的還引用考古項目負責人的口述——當然,其他壹些媒體引用負責人的時候,還是“抱著黑兔頭”。這就更有意思了!“豬頭”和“兔頭”區別很大。

這個墓的壁畫是壹個民間畫師畫的,他的技術有點差,畫的很笨拙。服務員端著的食物確實很難準確識別;而且考古發掘的現場條件、明暗、觀察角度的差異,可能造成了暫時的鑒定問題。但是,作為壹個專業的考古學家,在《文物》雜誌或《中國文物報》這樣的專業報紙上發表專業的考古報告或文章時,不應該模棱兩可,差別如此之大。

通過對壁畫照片的仔細觀察和琢磨,我們仍然可以從傳令兵手持食物的外觀和大小得出“侍者手持壹個‘黑豬頭’”的結論。把“豬”說成“兔”顯然是誤判!

興縣圪垯上鄉牛家川村發現的元代石板壁畫可以佐證“豬頭”說。

2005年6月,工作人員在牛家川村居民家中收集了壹批墓葬被盜後留下的石頭壁畫。板巖壁畫的色彩線條至今仍保存完好,人物形象內涵豐富,體現了壹定的時代和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強烈的生活化內容和繪畫藝術感染力。2008年收藏於山西博物館。

有六幅石板壁畫,整體保存完好。圖片的內容是主人家居生活和旅行的場景。他們是壹對並排坐著的情侶,兩趟,兩席,壹席。

圖2中跳過了其他內容,但只準備了宴會。畫面由四個服務員和壹張長方形的桌子組成,長方形桌子的外圍塗有赭色。四個服務員穿著無腿或盤腿的鋤頭。從左至右,三人依次穿著圓領灰、赭色、黃色長袍,手捧托盤,托盤內分別盛有食物(如豬頭)、都祿瓶、碗,以作供品。其中,左四個跟班穿著右手的衣服,手捧托盤,擺放著玉壺和春瓶。回想起來,他們好像是在宴會前的現場。桌子上,三個短短的圓形盤子裏擺滿了食物,如饅頭、小籠包、水果等。,高柄杯或倒置或直立,有兩個蓮蓋鼓肚壺和壹個壺(見圖)。

這個場景,人物,動作,神態,家具都和朔州壁畫墓的壁畫裏表現的差不多!只是這裏盤子裏的東西顏色比較淺,但放大來看應該是個“豬頭”。說明這種壁畫是壹種習俗,用來表達死者家庭的富貴,祈求富貴。我認為:據此,朔州壁畫墓中的壁畫應明確認定為“豬頭”!

只是朔州官廳墓壁畫中的豬頭有點小,理解為“乳豬頭”是合適的,說“燉乳豬”的來歷也是有道理的。

問題是,元朝吃豬肉嗎?

據文獻檢索,從先秦到漢代,豬肉和牛羊肉合稱為“獄”,用於祭祀。《禮記》“皇帝吃飯太快,牛羊貘壹應俱全。諸侯吃牛,大清吃羊,大夫吃貘,士吃魚,吃菜。”當時除了祭祀,只有國君和卿大夫才能在餐桌上吃肉。這裏的“貘”是豬肉。禮記?知望曾記載:“諸侯不無故殺牛,大夫不無故殺羊,士不無故殺狗,庶人不無故吃寶。”在中國新年假期或慶祝活動期間,低級官員和底層人民可以吃壹些豬肉。《鹽鐵論》記載:“非鄉飲酒,肥蠟,祭無酒肉”。牛是生產工具,壹般禁食。很長壹段時間,人們用羊做肉,豬肉等等。

秦末鴻門宴上就有這麽壹座橋。樊噲沖進帳篷救劉邦。項羽見了,感興趣道:“壯士,賞他壹杯。”匡...馬上喝,“給它壹個肩膀。”樊噲以命肩,蓋盾於地,加肩,拔劍吐之。樊噲吃的是生豬肉。多好的男人!這也說明當時豬肉並不流行,不是上流社會的食物。項羽想在鴻門宴上作弄羞辱樊噲。想象壹下,在酒席上,主人家給妳壹大杯酒壹口氣喝完,讓妳吃不切的生豬肉。這能算是對人的尊重嗎?——幸虧樊噲賣過狗肉,熟悉刀法,不然不知道怎麽吃!

不過漢代就有關於養豬養羊的記載。史記?《貨殖傳》載:“澤中千尺”“羊千尺”。豬和羊的腿數加起來是1000條腿,是250(頭)。說明當時養豬養羊比較普遍。

魏晉南北朝時期,羊肉仍然是餐桌上的主要肉食。《洛陽記·伽藍》說:“羊是陸地上最多產的”。南北朝至唐代,羊肉的飲食文化依然時尚。唐代文人描寫最多的肉是羊肉,豬肉顯然對社會上層沒有太大的吸引力。

到了宋代,羊肉作為主角,被皇室和文人充分發揮。在宋真宗,禦廚每天宰殺350只羊,仁宗280只,英宗40只,宗申也引進了豬肉,但禦廚壹年消耗的羊肉總量是“434463斤4兩”,而豬肉只有“41,365438斤”。羊肉真的是餐桌上的上等肉。宋初《太平廣記》集前代文獻之作。據統計,有47次提到羊肉,占所有提到的肉類的44%。也有佛教住的人吃羊肉的記載;豬肉只有12,占比11%,真的是“配角”。發生率低的原因是上層社會對豬肉的鄙視。蘇軾在《豬肉頌》中,把豬肉稱為“貴者不肯吃”、“賤價等汙”。但正是這種“賤土”的特性,讓豬肉在民間大行其道。著名的“東坡肉”也是東坡先生因為覺得豬肉難吃而改良的。大家族壹般自己不吃豬肉,但是他們的仆人或者人會把豬當肉吃,豬肉是下層階級的食物。

從宋中後期到元代,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開始有余糧,養豬發達。另外,養羊量減少,羊肉價格上漲,統治者對羊肉的需求更大。雖然這個時候豬肉還是低檔肉,但是在餐桌上逐漸有了壹些地位。描繪北宋末年都城開封情況的《東京夢》中寫道:“即日起(南潯門)只準民宰之豬入京,每日至夜,每團驅逐數萬人,不許有亂行之人。”開封每天要消耗壹萬多頭豬,被人販子從四面八方買來送到東京;有多少屠夫屠宰這些豬,有多少豬肉商販給老百姓送肉。由此可見民眾對豬肉的巨大消費。

南宋時期,豬肉消費增加。宋代詩人吳在《梁璐夢》中寫道,臨安的肉市在岜北的繡衣坊。“巷子裏兩條街都是屠宰場,每天殺幾百人。”杭州城內外賣肉的攤位數不勝數:“每家店掛成豬,不下十面。”午飯前,肉賣完了。“人口密集,吃的人都死了。”

元代著名的凱爾?波洛還提到浙江有很多豬。還有壹種說法是,元朝統治者嚴格控制肉-羊肉,這使得豬肉逐漸成為中國人的主要肉類來源之壹。

以上信息表明,宋元時期,豬肉的需求量和出欄量不斷增長,豬肉逐漸成為中國老百姓餐桌上的肉類主角。

明代壹本宮廷食譜記載,用羊肉5斤,豬肉6斤。說明明初羊肉的地位已經開始下降。明朝中後期,根據光祿寺留下的宮廷記錄,用豬18900頭,羊10750頭。雖然羊肉依然占有壹席,但豬肉顯然已經成為社會上層餐桌的主角。

到了清代,紅薯和玉米的逐漸普及,迎來了豬肉的大規模普及。香料的大量引入使豬肉食品味道更好。據記載,乾隆四十七年舉行的壹次宮廷宴會,共用豬肉65斤,豬肘子3個,野豬肉25斤等豬的部分!

豬肉作為主角有壹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但作為壹種喪葬習俗,豬象征著財富和地位。從新石器時代的葬豬到後來的“三祭”祭祀,玉豬、青銅豬、石豬、木豬、三色豬、陶豬等。用玉或其他材料陪葬,還有陶豬圈、豬圈,壹直保持不變,後發展為繪畫用墓,由簡到簡。

說到這裏,元代吃豬肉就清楚了。

特此收回《大同兔首及其他》壹文的考古部分。既然壁畫中的手不是兔頭而是豬頭,那就可以撤銷了:可以證明“早在元代,混雜在土地上的居民就有用酒吃兔頭的習俗”。但繼續保存:元代有“酒吃兔頭”的結論。元代吃豬肉應該不成問題,燉烤乳豬自然也是。那麽,燉、烤兔頭應該不成問題。